
魏家祥针对电动滑板车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课题回应说,交通部将规定使用者和供应商都须持有执照。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说,将制定一项专门针对微型机动车辆的附加条例,包括规定使用者和供应商都须取得相关执照。
他说,为了规范此类车辆的使用,已于2020年对陆路交通法令进行了修订,该条例经有详细说明。
这包括可以使用的车辆类型,以及操作具有特定速度限制的微型移动车辆的执照。
“我们将对两方都实行执照政策,如果是供应商就必须是持有执照和缴税,我们要检查规格,虽称为‘e-bycycle’,但速度如摩托车。我们必须视实际情况而不仅仅以名称为导向。”
“一些是采用其他名称,但我们要看它的功能,以及对微型移动装备的定义都必须厘清,因为这在许多地方已成为一种趋势。”
“如果他在一个寂静的地方,而且速度非常快,这将无法控制。这将造成意外,所以我们有法律和草拟法案,现在也已进入了细节阶段。”
魏家祥周一在布城机构推介开斋节道路安全运动和综合行动时,如是回应。他是受询有关《Malaysia Gazette》报道,在赛城湖滨公园出现一群人危险使用电动滑板车的活动,且大多数电动滑板车骑手并不关心本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说:“有很多这类型的车辆。电动脚车不是典型的脚车,因为它可以高速行驶,可以像摩托车一样快。”
“我们正在研究各类微型移动车辆,以确保所有车辆都受到法律管制。”
引进这些微型机动车辆的公司必须经过车辆型式批准程序,才能对其规格进行检查。
他说,相关附例是必要的,因为了公众的利益,需要对此类车辆的使用进行监管,而且交通部的陆路交通部和法律顾问已向他汇报了这个问题。
2020年8月26日,国会下议院通过了2020年陆路交通(修订)法案,以增加对酒后驾驶、吸毒和鲁莽驾驶的处罚。
根据法案,微型机动车辆是指以电力、内燃机、人力或人力结合上述两种动力,最高时速为50公里/小时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