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市议会发通告指示玻州餐饮业在斋戒月期间的营业时间。

加央市议会指示,在该会管辖下的玻州所有非穆斯林餐饮业、连锁快餐店、连锁国际品牌餐饮店,在斋戒月期间的营业时间如常,但下午2时之前禁止售卖食物或饮料给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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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穆斯林的餐饮业者,在下午2时之后才获营业,至清晨6时。

加央市议会主席诺阿兹兰于周五下午发通告指出,在玻州伊斯兰刑事法第25条文下,违反以上条规者将被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若重犯,会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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