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砍人后抢钱”的2名劫匪干案2天后,周二(22日)傍晚遭吉打州警察总部及瓜拉姆拉县警方刑事组逮捕,其中挥刀砍人的匪徒只有18岁。
警方周三上午把2名嫌犯押上双溪大年法庭,获准将他们延扣7天助查。
这宗劫匪砍伤华裔男子并抢走手机及佛牌的案件,是于上个周日(20日)凌晨4时许,发生在明德花园住宅区内。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阿兹里指出,警方经过明查暗访及锁定目标后,周二傍晚6时30分,在丽雅再也花园一间排屋内将外号“Kaka”的嫌犯(34岁)逮捕。
警方在上述逮捕行动中,起获嫌犯涉案的工具包括褐色斜肩包、写着嫌犯名字的当店收据、黑色本田EX5摩托车,及黑色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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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同时在晚上7时30分,在霸耶纳虎政府组屋内,将外号“Kanna”的嫌犯(18岁)逮捕时,在其住家内起获一把60厘米长的巴冷刀。
他补充,2名嫌犯接受盘问时俯首认罪,包括致伤并抢走受害者的手机等。
他说,2名嫌犯被捕后接受尿检时,对毒品呈阴性反应,警方经援引刑事法典第394(抢劫伤人)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