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兹马威(左)缴付保释金后,步出法庭。
吉打州海事执法机构官员涉嫌收贿2万1750令吉,周二在北海反贪污特别法庭被控80项罪名,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阿兹马威(47岁)被控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9年5月30日期间,滥用职权,通过槟岛一个银行户头向一名华裔男子收取贿赂。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在这项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上午在妻子陪同下到反贪法庭面控。由于被告总共面对80项控状,法庭安排两名通译员轮流宣读控状,前后耗费了近1小时才读完所有控状。
在被告否认有罪后,主控官法米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3万令吉让被告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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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师P.达尼斯瓦兰求情时表示,被告每月收入仅3000令吉,需要负担身为家庭主妇的妻子及2名孩子的生活开销,且妻子愿意成为被告的担保人,要求将保释金减至1万令吉。
法官哈斯米阿都拉最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每月需到邻近反贪会报到一次,同时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此案将转移至吉打亚罗士打法庭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