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吉隆坡市进行交通取缔行动,共发出388张罚单予违规者。
吉隆坡交警在周末取缔行动中,发出388张罚单予触犯各类交通违规者及逮捕22名涉及酒驾及飚摩托男子。
吉隆坡交警调查与执法局主任沙里夫丁助理总监周日(30日)发文告指出,警方自本月28日至20日期间的晚上9时至凌晨4时,在隆市中心的彭亨路、陆佑路、拉惹劳勿路及大使路-淡江大道(Lebuhraya DUKE)进行取缔行动,总动员71名警力。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共发出388张罚单予触犯各交通条规者,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4条文扣押15辆改装排气管的摩托,直至有关的摩托车主将摩托改回原装。

“警方也在环境局的配合下,依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发出11张罚单予违规者;此外,警方也逮捕8名年龄介于13至20岁的男骑士,他们因为在道路上飚摩托,将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下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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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里夫丁称,除了上述违规者,警方也逮捕14名,年龄介于30至55岁的男司机,他们将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条文下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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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吉隆坡交警调查与执法局副主任祖卡菲力警监在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指出,隆市交警于去年共逮捕1157名涉及酒驾的司机及401名飚摩托车骑士。
“此外,警方也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逮捕287名危险驾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