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召车乘客转身变劫匪,以利器刺伤司机颈部,再将司机强拉出车外后抢车而逃,惟干案后不及24小时,即遭警方逮捕归案。

抢劫电召车及致伤司机的嫌犯在案发后的24小时内,被警方逮捕归案。
这起抢劫案是于本周一(24日)中午,在吉隆坡冼都巴刹路发生,受伤的是47岁的电召车司机,他较后在路过的民众协助下,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周二(25日)发文告指出,案发前,嫌犯使用应用程序电召车服务,当司机将嫌犯自布城载送到案发地点时,嫌犯向司机索取银行户头号码,表示将线上付款。
“就在司机找出银行户头号码之际,嫌犯突然发难,以利器刺向司机的颈部,此外,嫌犯也将受伤的司机拉出车外后,驾着电召车逃离现场,而伤者的私人证件当时还留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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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在接获投报后,于周二(25日)中午12时,在哥打白沙罗地区逮捕一名23岁的本地男嫌犯;经警方初步调查后,发现落网嫌犯未有犯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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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来称,警方在逮捕行动中也缴获被抢走的电召车及其他证物,包括相信是干案时使用的一把刀子、伤者的其他身份证件及数张银行卡;此外,警方也寻获已被丢弃在垃圾桶的电召车车牌。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蓄意致伤)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