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圣诞夜非礼仅4岁外甥女的私处,周五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被提控认罪后,被判入狱6年及鞭笞2下,另需被警方监控2年。
38岁被告是在没有聘请律师的辩护下,在怡保地庭被主控官诺阿敏丽娜副检察司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提控,承审法官是诺妮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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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今年12月25日晚上约9时,被告趁受害者在其位于务边的住家前玩耍时,把受害者叫去住家后方,假装聊天并趁受害者不留意时脱下她裤子至膝盖,然后捉着她并用手指擦拭她私处。
事发后,受害者抚着私处向母亲哭喊,母亲为女儿检查时发现其私处红肿;在询问了缘由后,马上到务边警局报警。警方于26日凌晨12时前往被告住家将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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