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人反对婚事而闹上警局,6名本地男女不但在警局内起争执,还对劝告的警察作出不当行为,而被一度拘留与录供助查。

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法鲁丁助理总监表示,周二(28日)下午3时25分,3名男子与3名女郎(17至53岁)在格拉纳再也的社区警局发生争执。

警察指示他们停止争执不遂,对方还在警局内作出不当行为。

警方随后拘捕这6人,并向他们录取口供后,释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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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他们因家人反对婚事,而将家事带到警局解决。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60条文(当众滋事)与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条文(在警局内作出不当行为)查案。\=

法鲁丁呼吁公众,在警局内须遵守警察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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