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添泉:惩罚太离谱应重新检讨。
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认为《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案》(342 法令)过大幅度提高对个人、企业和组织的惩罚是离谱且不近人情的,肯定严重打击华团等在疫情间办活动,甚至减少或可能陷入“冬眠”!
他说,根据卫生部疾病控制组主任拿督诺哈雅蒂周二(14日)连同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召开的记者会上指出,该修正法案建议有关“组织违规”范围,也包括了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注册的组织、俱乐部、协会和公会在内。
“即使是违例受对付,国内没有任何一个社团或华团(或领导层)可以承担200万令吉的罚款。”
也是沙巴中华大会堂总会长的吴添泉周三(15日)发表文告,希望朝野关注这项近日提呈国会的《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案》,尤其是涉及到被列入的组织中,不包括政府机构,却涵盖《1966年社团法令》下注册的组织、俱乐部、协会和公会等方面。
他强调,华总支持政府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方面所作出的防范、控制和改善,也支持修正有关被形容为过时的法令,尤其是在目前疫情仍然持续之际,这项努力绝对必要的。
他认为,该修正建议下,有关惩罚包括监禁年限与罚款额的顶限,以及不包括政府机构却涉及社团组织等,希望能够进一步厘清,并在必要下重新检讨。
“例如,为什么政府机构可以豁免在外?”
他说,除了对组织和企业之外,该法令也建议对违规的个人施加高额罚款,包括在组织违规时,涉及的董事、首席执行员、首席营运员、经理、秘书或其他负责人可被提控。
他表示,任何违规的个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若违法者是组织,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
此外,他续指,执法单位也被赋权过高,可以向组织开出罚款额为不超过100万令吉,而个人罚款额则不超过1万令吉罚单,上述各种“最高惩罚”都是应该值得检讨的。
针对卫生总监诺希山表示,“罚款额最主要在于能否有效起到阻吓效果,这是为了让人们改变想法,遵守标准作业程序”言论,吴添泉形容:“对许多人民来说,这已经不只是阻吓,而是惊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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