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慕斯达法(中)在查案官陪同下,展示起获的海洛因碱。
贩毒集团租下组屋单位充作“藏毒中心”,并分销至本地市场,惟最终被警方捣破逮捕3人,同时起获总值约13万4800令吉的毒品。
警方先在本月23日早上9时30分,于大山脚拦截一辆摩托车,当场逮捕2名男子后,在他们带领下前往一间木屋内,起获10包171.35克市值2296令吉的海洛因、9包13.25克市值1325令吉的冰毒及9颗2.42克市值135令吉的5仔摇头丸。

槟州警方肃毒组主任慕斯达法周五上午在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发布上述案情时说,警方随后于同日下午5时15分,在大山脚路边再逮捕1名男子,并在男子身上搜获1包457克市值6124令吉的海洛因,接着在该男子带领下,到位于大山脚一间组屋单位,搜出9包4125克市值5万5275令吉的海洛因及2块750克市值6万9645令吉的海洛因碱。

他指出,根据警方调查,3人隶属同一个贩毒集团,他们在大山脚一带进行毒品销售已有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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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嫌犯年龄介于38岁至47岁之间,起获毒品可供6万8842人使用,他们是以每月450令吉租下该组屋单位,以充当藏毒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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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中1人是罗里司机,2人则无业,其中一名41岁嫌犯拥有18项毒品前科,47岁嫌犯拥有吸毒前科,38岁嫌犯则拥有3项毒品前科及1项刑事犯罪前科,他们尿检皆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此案,当局目前仍在追捕其他在逃党羽及追查毒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