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权委员会认为,雇主应以奖励方式鼓励员工接种冠病疫苗,而非透过处罚方式强制员工接种。

该委员会指出,雇主不应该对拒绝接种疫苗的员工,进行处罚或将接种疫苗列为必要条件。

“雇主可以考虑以奖励方式鼓励员工接种,以努力协助政府尽快达到群体免疫的目标。”

大马人权委员会周六发文告指出,他们接获许多有关未接种疫苗人士被歧视的投诉,当中包括不允许回到职场、必须自行承担检测费用或被禁止进入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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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该委员会促请政府即刻采取行动处理类似事件,在疫苗接种课题上,必须在公共卫生及权力上取得平衡及不存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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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强调,政府必须尊重每个人选择自己需求及在特定原因上,拒绝疫苗的权利。

“无论如何,必须加倍努力,透过科学证明鼓励符合资格的人士接种疫苗,以避免他们被错误资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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