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沙再努丁:大马公民权乃最高级别的赏赐,政府不会随意给予任何人。
内政部强调,大马公民权乃最高级别的赏赐,政府不会随意给予任何人。
虽然高庭宣判大马籍女子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子女,可自动取得大马国籍。但,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表示,大马籍女子与外籍配偶若在国外生产,他们的孩子欲取得大马国籍,须依照《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申请。
他是通过周三(15日)的国会书面答复人民公正党㐷莫国会议员诺阿兹丽娜质询,大马籍女子在国外生产孩子,为何遭到政府驳回公民权申请时,如是指出。
他说,内政部在处理公民权申请,都是采个案来处理,且不会随意批准任何人的申请。
“公民权的申请,不能与其他证件的申请来相提并论。它必须根据申请者的信息和个案的情况,来做审慎的考虑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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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份申请都会根据个案方式处理,以确保每一份申请都满足《联邦宪法》第三部分中的条件,以及其他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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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沙再努丁也强调,颁予大马公民权,是最高级别的赏赐,也是联邦政府的专有权,并不会随意给予任何人。
上周四(9日),高庭裁定,大马籍女子与外籍配偶若在国外产下子女,政府必须依法授予这些孩子公民身份。
高庭法官阿达塔希尔在作出判决时表示,《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及与公民权有关的附表2第1(b)条文,必须与禁止性别歧视的《联邦宪法》第8(2)条款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