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利。

针对“警方要入屋搜查,女屋主直播求助”案,槟州总警长拿督苏海利指出,在这起案件中警方是不需要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该单位展开调查。

他于周三受询时指出,这起案件森州汝来警区主任莫哈末法兹利已发文告解释,警方执法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他说,女屋主在遇到警方上门执法时,完全有权力确认警方的身份。而在上述案件中,警方是可以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该单位展开调查。

他说,任何人若不配合警方调查,是有可能在阻碍警方调查案件的条文下被控,但该女屋主最后也给予警方配合,让警方进入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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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森州汝来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的警员于周一晚上11时,根据情报,展开”鹈鹕行动“(OP PELICAN)。 汝来警方联同槟城东北县柑仔园警局的警员,前往槟州乔治市一所公寓展开取缔行动,当时警方要找寻一名男子,协助调查一起涉及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及不诚实地引诱交付财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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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女屋主担心遇到假警,便通过脸书直播求助,双方僵持2小时后,女屋主在一名友人的协调下,才让警方进入屋内检查。

警方也确认该男子并不在家中,因此没有任何逮捕行动,同时也没有起获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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