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曾丝苛 摄影:陈友晋
槟州总警长拿督沙哈布丁表示,警方作为执法单位,州内售卖酒精饮料的业者只要能够出示由贸工部(MITI)或相关部门发出的运营批准信,那么就不会被取缔。
全面封锁期间,由于国家安全理事会(MKN)将酒类列为“非必要商品”,超市和商店是否获准售卖酒精饮料一事引起混淆,各造说法不一。
针对可获准营业的超市、便利商店、迷你市场及杂货店是否可出售酒精饮料,沙哈布丁受询时直言,这得依据国家安全理事会发布的标准作业(SOP)为标准。
他指出,警方扮演的角色是执法,执法行动都是依据SOP进行,因此在突检场所时,如果业者有取得贸工部或相关部门的信函,就不会遭到对付。
“如果我们突检,有信就可以,没有信就不可以,就是这样。”
另外,本报记者周六(5日)下午抽样走访垄尾区的一家便利商店和两家迷你市场时,可见这三家商店都有照常售卖酒精饮料。

列非必需商品禁售
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拿督罗索瓦希证实,由于国家安全理事会(MKN)把酒类列为非必需商品,因此全面封锁期间,所有商店禁售酒精饮料。
根据网媒《The Vibes》,罗索瓦希表示,除了酒类和葡萄酒商店,所有其他的商店都禁止售卖酒类。“我们只是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提供的SOP行事。”
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最新的SOP,商店禁止售卖酒精饮料,超市、药剂行、杂货店、便利商店和百货公司仅获准售卖食物、饮料和日常用品。
不过,他指出,根据国安会的SOP,香烟也是非必需商品,但对烟瘾者来说是‘必需品’,因此商店可在全面封锁期间售卖香烟,以满足烟瘾者的需求。
“我们不能禁止他们售卖香烟,否则将出现问题。只有烟民会明白。没有香烟,对他们而言是巨大的负担。”
高官惊讶超商关店
无论如何,全面封锁期间,超市和商店是否获准售卖酒精饮料引起巨大混淆,其中,吉隆坡警方周五傍晚下令售卖酒精饮料的超市和商店关闭或下架酒类饮料一事,也让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和全国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克里沙尼感到惊讶。
依斯迈沙比里受询时直问:“售卖酒精饮料的商店(关闭)?即便是售卖酒精饮料的7-11便利商店也获准营业。”
此外,阿克里沙尼也通过WhatsApp平台回应称,本身对吉隆坡警方的上述指示不知情,并要求媒体向吉隆坡总警长确认此事。
早前,十五碑警区主任安努亚助理总监也说,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的SOP,酒精饮料属于非必需饮料,所有售卖酒精饮料的商店须立即关闭。“这件事情没必要引起轰动,政府做出这项指示是为了阻断新冠病毒感染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