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富商刘特佐的母亲吴玉幼指其位于槟城丹绒武雅的独立式洋房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无关,入禀法庭申请撤销政府充公该房屋的申请。
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关键人物的刘特佐潜逃到国外已数年,其母亲吴玉幼周一通过代表律师普拉瓦仁向高庭提出这项申请。而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于本月23日,续审这项充公申请。
普拉瓦仁告诉高庭,控方指根据他们的调查,该房子据称与来自1MDB的挪用资金有关,但他们并没有解释,这栋房子与任何非法收益或挪用资金有何关联。
他说,代表政府的控方无法证明该房子涉及任何非法活动,因此,吴玉幼认为该房子不应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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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在2019年1月17日被充公的房子,是建立在丹绒武雅的两块土地上,有关土地是吴玉幼于1990年购置。”
普拉瓦仁也展示土地买卖协议,显示转手登记日期为1990年7月11日和1993年8月4日,所以,吴玉幼认为这栋房子不该被纳入如今的充公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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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除了寻求充公吴玉幼的房子,同时也寻求充公她在3个丰隆银行户头名下的钱财,即于2013年至2017年汇入的109万9000令吉。
他说,控方和警方都没有提供任何文件来证明这些汇入的资金是来自非法或犯罪活动。控方很可能是推定吴玉幼是一个在逃者的假设,所以其银行户头的钱财皆属非法资金。
“政府之前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63和64条文来充公吴玉幼的资产,但这两项条文并不适用于吴玉幼,因为有关单位并未对她展开调查工作,而且也未对她提出重大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