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前餐厅女助手诺莎希拉在脸书辱骂警方而被判罚款1万令吉及3个月监禁一案,被告上诉得直,亚罗士打第一高庭法官改判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代替。
亚罗士打第一高庭法官拿督甘扎里是在周一上午作出上述判决,而负责主控的副检察为阿哈尼。
在判决后,诺莎希拉的代表律师拿督拿兰星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尊重法官的这项判决,但身为律师的他认为5000令吉罚款还是太重。
他说,被告是初犯,应给予对方机会改过自新,加上现今面对疫情时刻,5000令吉罚款对于对方实在太重。
“根据社会福利局官员的报告,对方举止行为良好,并且已经开始工作,所以应该给予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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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诺莎希拉的父亲莫哈末慕里兹专(50岁,退休人士)则表示,之前一直非常担忧女儿这宗案件,担心女儿会被判入狱,如今倍感欣慰,为此感谢代表律师拿兰星协助其女儿。
“经过这起案件对于我女儿是项教训,我已不让她再使用脸书,而现今我女儿在一家工厂工作,以协助减轻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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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诺莎希拉是于2020年3月27日晚上在本同往哥峇路遭警方路检时被要求返回家中,因心生不满而于当晚8时30分至10时12分之间,通过脸书”SAHIRA EYRRA”泄愤,贴文指讨厌警察,并指警察不是上苍或天使,更爆粗咀咒警察患上新冠肺炎死,因而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被告于2020年3月31日在庭上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及监禁3个月,从被捕日算起,若无法缴还罚款,将以2个月监禁代替。
之后,一名房地产商人从登嘉楼来到亚罗士打法庭,为她缴付罚款,并聘请律师为她上诉到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