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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林:若有实习律师被迫非法协助律师楼招揽客户,可向律师公会做出举报。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沙林指出,若有实习律师被迫非法协助律师楼招揽客户,可向律师公会做出举报。
他说,实习律师可以随着他们的师父上庭,但不能为师父招揽客户。
他促请实习律师秉持正直的态度,不要做出有损法律专业的行为。
他强调,实习律师不应协助律师楼,进行不道德及违禁行为的工作。
沙林今日(12日)发表文告促请被师父强迫非法招揽客户的实习律师,即便受到威胁必须要另寻实习律师楼,也应该向律师纪律局(ASDB)或各州律师公会做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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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根据《1976 年法律专业法令》第94(3)(h)条文及《1978年法律专业(实践与礼节)条规》第51条,招揽客户是违规行为。
他提醒,若有律师违反有关行为,可能面对各种惩罚,包括被停职或除名。
他说,任何被举报的实习律师,也可能会被传召到律师公会。
沙林指出,律师楼一般利用实习生向面对法律问题的弱势群体下手,透过施压让这些人士雇用他们为代表律师。
他认为,这样的行为非常可悲,因为他们尝试在经济上剥削这些迫切需要帮助的人。
他表示,律师公会一直都谴责这样的行为,同时促请民众若面对这样的情况,可向律师纪律局做出投诉。
他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调查此事,以制止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
他提醒民众,在付款给律师楼时,必须坚持拿到收据,同时可以透过律师公会推出的数码会员卡,验证他们所雇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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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大马律师公会将透过各州律师公会与相关单位及法庭接洽,以解决招揽的问题。
他指出,在这之前,警方也对此事采取行动,甚至将相关人士提控上庭。
他表示,若有人不道德地利用公众利益,司法将无法获得公平,为此律师公会愿意与各方合作,以杜绝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