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裁定被告收押但未禁见。
法院周六裁准羁押涉嫌杀害长荣大学女大学生锺筱玲的梁姓被告,但也以被告已坦承犯罪,无勾串、灭证之虞,故不予以禁止接见通信。
桥头地院法官讯问被告后,认为被告涉嫌刑法第226条之1前段、第221条前段强制性交故意杀害被害人、同法第332条第1项、第328条第1项强盗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逃亡及反覆实施强制性交犯罪之虞,认有羁押必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1款、第101条之1第1项第2款规定予以羁押。
- Advertisement -
检方侦办锺筱玲遭强掳勒杀案,法医解剖发现死者颈部有明显勒痕、眼部充血、脑部静脉扩张充血,初步认定遭被告以童军麻绳勒颈窒息致死,检方复讯后,依强制性交故意杀人及强盗故意杀人等罪,且有逃亡、反覆实施强制性交罪嫌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根据被告早前向警方供称,9月30日曾在同一台铁便道,徒手试图掳走女大生性侵,当时女大生奋力抵抗而失败,因此被告发现“徒手无法成功”,这次就从家中拿麻绳,藉此控制对方行动。28日晚上约9时,被高见死者一人经过便道,随即用麻绳从后方套住死者颈部,将她掳走拖进红色汽车内。
将死者掳回车上后,被告说当下对方已经昏厥,因此没有继续捆绑,便开始动手脱死者衣服,进行猥亵动作,但死者毫无反应、全身瘫软,这时才发现死者已经没有呼吸心跳。被告见自己失手杀害死者,随即将死者塞进后车厢,开车乱绕约19小时后,最后弃尸在高雄阿莲大岗山区。
-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