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曹观友表示,从2013年至今,槟州发展机构(PDC)共转让了879英亩土地,以给予州政府所批准的买家。

曹观友:从2013年至今,槟州发展机构共转让了879英亩土地,以给予州政府所批准的买家。
曹观友针对诗布朗再也区州议员阿菲夫的州议会书面提问时说,当中大部分PDC转让土地,是在1960年征地法令下取得,而这些地段是让PDC进行工业丶商业和屋业发展,及转让给州政府批准的外资或公司,而类似土地转让,例如包括IKEA、Design Village和峇眼珍珠的综合发展计划。
阿菲夫是询问从2013至2020年,当中有多少州政府及州政府机构,比如槟州发展机构丶槟供水机构等拥有的土地已批准转让丶出售或给予临时居住准证,回答表示政府土地不会释放拥有权,这些土地是用作各种用途如宿舍丶空地及集水区等,而且政府也可在1960年征地法令下取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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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丹绒区国会议员兼巴当哥打区州议员的曹观友也表示,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National Land Code),州政府可在征收土地转让费下,转让州政府土地,至于价格方面就根据产业服务及估价局(JPPH)估价而定。
“州政府土地转让是用作农业丶建筑及工业发展。如在农业用途下,一般上有关土地转让申请是用作开垦果园丶树胶或稻米等用途;而建筑用途的申请则是进行住宅丶商业丶私人医院丶学校丶宗教场所丶墓地或泊车场等,至于土地转让则包括槟榔医院扩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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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州政府无法提供所转让土地的确实数目,这是因为涉及太多地段,而且也一直在变动;至于PBA地段,至今只转让了3个地段给申请作为入口通道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