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肇祸女司机被判坐牢6年及罚款8000令吉,引起网民强烈不满。
柔佛新山3车连环撞肇祸女司机被判坐牢6年及罚款8000令吉引起网民强烈不满,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解释道,修改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还未正式启用,国家元首周四才御准有关法令的修正,要待颁布宪报后才能生效。

魏家祥说:“自从我就任交通部长以来,修改政策及执法方针以改善道路安全,一直是我非常关注的课题。其中,我们所作出的努力包括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以严惩肇事者,并提高民众对于道路安全的醒觉。”
他周五深夜在脸书贴文强调,然而,这些改变都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方可执行。
“目前,《2020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已分别于2020年8月26日和9月22日,在国会下议院及上议院获得通过。”
他续说,按照法律程序,任何在上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必须在国会上下议院通过的日期算起的30天内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后,方可颁布宪报。
“我必须强调的是此修正案在昨天才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而交通部将在下周颁布宪报,以让这项修正案正式成为法令。”
魏家祥说,作为参考,《联邦宪法》第7(1)条文表明无人可因其过去行为或疏漏,在当时法律下所不能被惩罚,而受到惩罚;无人应当为过去所犯的罪行而被施以当时法律规定之外的更重刑罚。
他说,其中第41条文是针对导致死亡的鲁莽及危险驾驶行为,在之前的法令下,这项行为将面对不少过2年及不超过10年的监禁及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
“而这项条文已修改成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10年的监禁及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及不超5万令吉。首次肇事者的驾照也将被吊销不超过5年,而原本的刑罚是不超过3年。”
魏家祥说,针对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而导致死亡的第44条文,也从原本的不少过3年及不超过10年的监禁及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和不超过2万令吉,修改成不少过10年和不超过15年监禁及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和不超过10万令吉。首次肇事者被吊销驾照或驾照失效的期限也从原本的不少过5年提高至不少过10年。
他表示,部分网民也提出一些混淆视听的言论,其中包括修改法令后,第45条文针对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操控交通工具的刑罚,也就是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及不超过5000令吉及监禁不超过两年,比起针对鲁莽驾驶的第41条文的刑罚是更加的轻。
“我必须强调的是,这两项条文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而其中第45条文并不牵涉到死亡或受伤。牵涉到死亡或受伤的案件将会在第44条文下受到对付,控方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决定适当的控状。”
他说,总的来说,交通部非常关注民众的安全,特别是牵涉到鲁莽驾驶或在酒精和毒品影响下驾驶,而导致死亡或受伤的案件。
“我也促请所有的驾驶者切勿在毒品或酒精影响下驾驶。珍惜生命并保护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创造一个更安全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10月10日,在新山前往哥打丁宜涉的3车连环撞意外事故,造成1死2伤的惨剧,伤者包括肇祸女司机。
23岁的肇祸女司机被发现曾服用毒品,法庭在10月15日下判,她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下,被判坐牢6年及罚款8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