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岛市政厅禁止流动式货车,包括餐车的执照持有者聘请外劳。
报道:杜敏怡
摄影:陈友晋
槟岛市政厅禁止流动式货车,包括餐车的执照持有者聘请外劳。对此,大部分受访的餐车业者皆指因卫生问题,不曾聘请外劳。
本报记者抽样访问4名餐车业者。他们大多都赞同市政厅的上述条规,然而有者也认为,外劳能帮忙减轻工作负担。
苏鈱德:各有利弊
经营饮料餐车3至4年的业者苏鈱德说,餐车业者聘请外劳有利与弊,即可减轻工作量之余,也要顾及卫生问题。
他也说,基于其妻子都会帮忙经营生意,两人从来没有聘请员工,包括外劳。
黄文旺:妻子帮忙
经营鸡蛋仔餐车1年半的业者黄文旺说,市政厅禁止外劳从事餐车工作,是个正确的做法,因为业者无法确保他们有保持卫生。
他也说,食物卫生和品质是餐车业者首要关注的事项,所以他不曾假手于人,在夜市人潮较多时,才让其妻子帮忙经营。
洪静珊:顾客抗拒
经营寿司餐车3年的洪静珊认为,餐车业者没有聘请外劳,将较为卫生。
她说,一些顾客也会因餐车有外劳员工,而抗拒购买。因此,她只聘请本地人帮忙。
吕健斌:请本地人
经营海鲜炒粿角餐车20年的吕健斌说,一些工作确实需要聘请外劳,但若他们从事餐饮业,将带来卫生问题。
他也说,以往在大型夜市营业时,其餐车都需6至7人工作,而他也会聘请友人介绍的本地人帮忙。
流动式货车须获执照组官员发执照
槟岛市政厅日前通过媒体群组,发布流动式货车营业的定义和条规,其中包括执照持有者必须自行经营,不可聘请外劳。
据市政厅对流动式货车的定义,任何自驾并用于售货、服务及经营餐饮的交通工具,皆是流动式货车,必须获得受委执照组官员发出的执照。
而据有关条规,所有的食物和饮料必须在餐车上准备,业者可售任何冷冻或已包装好的食物,以及确保在中央厨房准备的食物卫生及安全。同时,业者不可售卖含有酒精的饮料。
此外,售货及服务式的流动式货车,也必须在货车上售货和服务。
根据条规,流动式货车业者必须在停车格内营业,并不准制造混乱及阻碍交通。
欲在高楼住宅、政府机构或私人地段营业的流动式货车业者,必须先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才可向市政厅提出申请。
至于有关条规禁止流动式货车营业的地方,包括学校范围的40公尺范围、主要大路的路口、交通灯的15公尺范围、靠近公共设施如消防栓和公共电话处、靠近残疾设施如残疾人士停车格。
须准备10万 公共责任保险
槟岛市政厅指出,每辆流动式货车必须准备至少10万令吉的公共责任保险(Insurans Tanggungan Awam)。
在费用方面,每辆流动式货车的申请费用:450令吉的每月准证(最多可在3地点营业)、每天每地点50令吉的嘉年华地点准证、每天每地点11令吉的餐车垃圾费,以及每天每地点5令吉50仙的售货或服务式货车垃圾费。
流动式货车的营业时间只限上午7时至凌晨12时,而泊在停车格的货车则是晚上7时至凌晨12时。
这些条规将在市政厅月常会议上通过后生效,若有业者违反,市政厅有权增加、减少或取消已批准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