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育汉(中)在记者会上,向媒体讲解取缔行动中搜到的证物。
警方兵分四路,拘捕12名涉嫌以暴力方式追债的阿窿助查。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阿育汉说,警方根据情报,于8月15日在新山、峇株巴辖与吉隆坡,分别拘捕9人(23到36岁)。
第一人是在甲洞地区一间公寓单位落网,7人在士姑来登加乌达玛商业中心(Pusat Perdagangan Danga Utama)一间店铺单位被捕,还有一人在甘榜双溪苏糯(Kampung Sungai Suloh)落网。
他周二在记者会说,7天后,警方展开第二项取缔行动,3名29至46岁男子,分别在雪兰莪州雪邦、士姑来与柔佛再也花园被捕。
随著12人落网,警方搜到涉及非法放贷活动的证物,如14台手提电脑、52台手机、43个手机晶片、5辆轿车、3支装有红漆的管子、两瓶红漆与一台电脑中央处理系统。
他说,阿窿的目标是在新加坡工作的本地人,通过线上方式联络,与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放贷。

“若欠债人无法还钱,非法集团便寻找这些人的地址,复使用泼漆、墙上涂字,上锁家门与留下追债海报,更甚的是朝欠债人住所抛掷汽油弹引发火灾,目的是恐吓欠债人。”
阿育汉说,根据警方搜到手机与晶片,有几组特定号码是阿窿用来发布泼漆或抛掷汽油弹的视频与照片,以恐吓欠债人。
调查发现,阿窿也聘请无法还债的欠债人,充当恐吓其他欠债人的跑腿,来抵销债务。警方在展开行动时,疑犯曾企图焚烧手机以毁灭证据。
阿育汉说,柔州警察刑事调查局与商业罪案调查局联手追查阿窿集团幕后主脑。

12名落网疑犯在1951年放代者法令第5(2)、第29B(1)、第29B(2)条文、刑事法典第427、435、436条文,以及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下接受调查。
“柔州警方劝告公众勿向阿窿借钱,而是向合法金融机构借钱,以免出现威胁、恐吓与财物破坏的威胁。”
另一方面,阿育汉透露,过去8个月,柔州警方开档调查398宗非法放贷活动案件,118宗由刑事调查局调查,280宗由商业罪案调查局调查,一支专案小组负责确认疑犯身分与追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