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末扎希指巫统承认裁决,惟会视裁定而进行讨论。他也趁机与在法庭守候的支持者进行慰问。
前首相纳吉面对7项涉及SRC公司资金4200万令吉的控状,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线及1项滥权罪控,所有7项罪名成立。
【下午时段(滚动更新):】
晚上8时:纳吉记者会,强调会上诉,与代表律师皆觉得有很强的上诉机会。
纳吉不满结果,但表示早已准备最坏的打算。
对于巫统接下来可能就裁定做的后续行动,他表示自己是忠于党的,因此会遵从党的决定。至于会否影响国盟,他不见得。
沙菲依对上诉充满信心,“我非常期待上诉。”
晚上7时33分:经过9个小时半的审判,纳吉终于离开法庭。
晚上7时30分:法官纳兹兰允准被告纳吉得以暂缓刑罚,即无需即刻入狱及缴付罚款,以待上诉。
不过,纳吉必须缴付100万令吉的保释金,外加两名担保人。
6时28分:法庭重新开庭,万众瞩目的判刑即将出炉。
5时43分:纳吉走出被告栏,与儿子阿斯曼和继子里扎交谈。阿斯曼拍背安慰父亲。
5时30分:沙菲宜告诉法庭,他的当事人想说几句话。
纳吉在被告栏中站起身来向法庭发言。他谈到了他担任首相期间的成就和对国家的贡献。
“作为穆斯林,我再说一次。Wallahi wabillahi watallahi(穆斯林常用的阿拉伯语来发誓他们说的是实话)
“我没有要求4200万令吉。我没有计划要4200万令吉,也没有要人提供给我。没有证据或证人这样说过。我对4200万令吉不知情。这就是我要说的。”
法官纳兹兰谕令休庭15分钟,之后他将宣布判刑。
5时23分:在引用相关判例之后,希旦峇兰说,由于被告的地位,已没有其他可比较的了。
他说,此案是“同类案件中的第一宗”,因此,“案情自立”。
他要求法庭判处最重刑罚,即滥权罪判处2亿1000万令吉罚款及监禁。失信罪判处监禁2至20年,外加法庭认为恰当的罚款。
至于洗钱罪,要求判处最多15年监禁,外加罚款2亿1000万令吉,即本案所涉金额4200万令吉的5倍。
他在总结之前说:“我们要求公正的判决,以反映所需的威慑……因这不仅对政治人物,且对所有公职人员都是一个教训。”
4时41分: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席出席纳吉的审讯后离开法庭,他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他同情纳吉的遭遇,惟纳吉却对他说:这不是世界末日。
4时21分: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进入庭内。
4时08分:法庭在小休后复庭,主控官希旦峇兰继续陈词。
希旦峇兰说,纳吉负有信托和道义上的责任,罪名成立显示他在这方面并没有做到。
他说,法庭的判决应成为国家所有最高职权者的判例,即是没人能超越法律。
他说,在这类腐败案件中,惩罚不仅应与所犯的罪行同等,且还须具有威慑作用。
“腐败在这个国家非常普遍,绝不能容忍……惩罚必须是最重的。”
他补充说,向被告从宽量刑将是“流失的同情”。
“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判罪视为保留给最坏情况的刑罚。”
根据希旦峇兰的说法,与1MDB相关的案件也使国家因盗窃行为蒙受了污点,马来西亚人民不应受此对待。
他补充说:“不曾有首相或财政部长被判刑事罪。这是第一次。”
3时58分:法庭小休时,沙菲宜与坐在公众席的纳吉继子里扎阿兹交谈。
3时53分:沙菲宜在完成要求减刑的陈词时说:“人地位越高,跌倒越严重,其本身已就是一种惩罚。”主控官希旦峇兰要求法庭暂时休庭。
3时35分:沙菲宜说:“我的当事人已受到了一系列的惩罚。他经在至少4个法庭被起诉,他还被税收局追税,把最荒谬的金额当成应缴税款算在他头上,即应缴税收16亿9000万令吉,对个人来说是一个惊人的数目。”
3时27分:在求情中,沙菲宜说他的当事人是“过度信任”他人。
“他说,如果他有过错,他只是在信任经营公司的人(包括1MDB和SRC)方面有过错。”
沙菲宜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说他过于信任。但他愿意为此负责。”
他补充说,纳吉不是首位过度信任一些人的首相。
3时28分:沙菲宜:“从第一任首相到现在,特别是敦马哈迪,他们一直过分信任。因为你无法进行微观管理,所以只能进行宏观管理。如果你信任的人出卖了你,这就是你的下场。”
3时20分:沙菲宜说,由于“受阻于”无法研究法庭的详细审查结果,让他可以在申请减刑中利用这些实据。
3时15分:沙菲宜说,纳吉在有关1MDB案进行调查期间给予警方和反贪会合作是一个既定事实。
“在2015年,在担任首相和财政部长期间,当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查时,我获悉,他主动就同一问题——1MDB及SRC国际公司案而成立了公共账目委员会(PAC)。”
3时06分:沙菲宜开始为减刑求情,并着眼于纳吉的背景。
他提到纳吉的职业生涯时说,被告在宣誓就职为彭亨州最年轻的州务大臣时才年仅29岁。他接着还谈到了纳吉担任部长职的时间表。
“他是北根区国会议员,目前是国阵的顾问。他甚至没有很多交通传票或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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