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交通部建议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至45条文,对付酒驾、使用毒品及鲁莽驾驶人士,只要体内含酒量超标人士,可被监禁20年、罚款15万令吉及吊销驾照长达20年。 相关文章周二流传名单 陆兆福证实“真名单”!(附视频)马达加斯加体育馆发生踩踏事件 至少13人死亡美国风流警局大乱交 已婚女警和6同事全遭查办111 -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