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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指中央尊重一国两制,才让特区处理大部分违反国安法的案件。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周二强调,港区国安法不是《基本法》的附属法例,虽则港区国安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但两者是平排并列的全国性法律,而港区国安法亦凌驾香港法律,因此没有机制可以让香港法庭说全国性法律牴触《基本法》。
谭惠珠指出,中国人大常委会早已审视港区国安法及《基本法》,认为两者没有相互牴触,港区国安法只是补足《基本法》的“缺口”。她又指《基本法》说明香港任何法律均不可牴触《基本法》,但香港当地法律没有条文可评论全国性法律是否牴触《基本法》。
她续称,国安立法机制,不是香港高度自治的范围,而是国家事权,又举例指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争取独立事件,独派领袖送到首都马德里受审,称危害国家安全的港人本应到中国受审,但中央尊重一国两制,才让特区处理大部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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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于周二出席一个论坛时,对于有人质疑《港区国安法》破坏一国两制,如此指出。
同场的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中联办法律部前部长王振民指出,香港持续已久的反修例风波各种暴力行为,严重影响香港的经济、民生,更重创法律及秩序,导致香港几乎变成“恐怖之都”。他认为大多数港人都认同香港不能再“乱下去”,必须恢复法治及秩序,让一国两制回到正确轨道,但特区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如中央不出手,香港必定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前途不容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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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称香港是世界公认最自由的城市之一,但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缺陷、“短板”,指现时实施港区国安法,是因为到了自由及国家安全需要平衡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