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20岁俊俏青年竟是变态色魔,2年多内强奸、性侵与恐吓多达19名少女,犯案地点包括组屋楼梯口和百货公司更衣室。
一些受害人痛得大声喊叫与反抗时,他更以暴力逼对方就范,甚至猛掐对方脖子。
法官判处被告监禁22年与打鞭24下,并指这是最恶劣与令人震惊的性罪案之一。
被告莫哈默安迪一共面对68项控状,当中包括8项强奸、8项肛交性侵的控状,其余控状包括口交性侵、刑事恐吓、侮辱女性尊严、欺骗和偷窃罪等。他周五通过视讯在高庭被治罪。
被告是在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间犯下连串性罪案。他当时介于15岁至18岁,是一名工艺教育学院的学生。受害女性一共有19人,其中以未成年少女占大多数。
根据案情,被告一般上是上网寻找“猎物”,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主动与受害人联络和交朋友,然后向她们索讨裸露照片与视频。被告一旦得逞就威胁对方,恐吓要散播她们的裸照,逼迫她们与被告见面发生性行为。
部分受害人在被迫的情况下答应被告要求,另有一些受害人则是遭被告强行施暴,包括在组屋楼梯口与百货公司更衣室内。少数受害人是遭被告用裸照恐吓或勒索,但没被他性侵犯。
有一回,一名受害少女跟着被告来到某组屋楼梯口。被告在那里强行与少女进行肛交,少女痛得大声喊叫求饶,被告反而大力捂住她的嘴巴,导致少女一度无法呼吸。被压制在地板上的少女想要爬走,却无力挣脱被告,遭他性侵犯长达5分钟。
另一次,被告强行性侵另一名少女后,要求她删除两人的手机短信,以免留下“罪证”。少女不肯,被告就猛掐她的脖子逼她就范。
陈成安法官下判时指出,这是法庭所处理过最恶劣与令人震惊的性罪案之一。长相俊俏斯文的被告上庭时神情轻松,闻判时也没有反应。
1少女遭性侵后 生下被告女儿
其中一名受害少女遭性侵后,怀孕生下被告的女儿。
案情显示,警方是在接获其中2名受害人的报案后,开始对被告展开调查。其中一名受害人是在2015年4月至5月间遭性侵,她当时年仅15岁,之后还怀了被告的孩子。
之后,更多受害人陆续报案,至少9人对被告做出指控,警方在2016年5月首次逮捕被告。岂料,被告在获得保释后继续犯案,对另外10名女生犯下性罪行。2017年8月22日,警方在被告住家附近埋伏,终于成功二度逮捕被告,被告就一直还押至今。
落网后变本加厉 多犯10起性案
青年首次落网后仍无法“自制”,反而变本加厉,犯下多10起性案。他谎称自己是法律系大学生,并以招募陪游为幌子,乔装成顾客性侵女生。
被告首次落网获得保释后,又展开新一轮的连环性罪案。这一次,他改变犯案模式,谎称是一名法律系大学生,上网结识女生,招募她们为有钱客户当陪游。
有一次,一名17岁少女答应当陪游,但她事先已向被告表明“只陪不睡”。交易当天,被告自己乔装为客户,在约好的地点与少女见面。
被告指示少女蒙上眼睛,然后把她带到楼梯口性侵。少女遭被告推倒在地板上,被肛交时忍痛不出声,因她不希望被别人撞见她受辱的模样。
事后,少女在不知道被告就是“客户”的情况下,联络被告要求收取事先说好的3000新元(约9194令吉)陪游费。两人见面后,被告重施故技,再次性侵犯少女。
陈成安法官下判后,花了一番时间劝诫被告,要他在牢里寻求治疗,解决他的人格障碍与无法控制性冲动的问题。他也建议被告在牢里读书与学一门技术。
法官说:“你必须下定决心认真改过。如果你出狱后还继续大肆犯下连串性罪案,你的大半生将在牢里度过,你觉得这值得吗?”
根据精神评估报告,被告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不觉得自己所犯下的性罪行严重。专家认为,被告重犯性罪案的几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