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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诺希山(右2)因私自篡改跨州返乡的批文有效日期,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罚款一千八百令吉。
41岁男公务员私自篡改跨州返乡的批文有效日期,周四上午被控上亚罗士打推事庭,被告面对控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800令吉。
这也是州内首宗因涉及提供虚假资料跨州而被提控案件。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诺希山(41岁,布城资讯科技助理)被指在本月25日,前往吉北本同县警局申请重返布城工作的通行准证时,被警方要求出示获准跨州返乡的批文,警方因发现批文上有效日期的字迹可疑,调查之下揭发他篡改有效日期。
被告获准返乡的有效日期是截至本月17日,但他并没有根据批文内所指定的日期回程,还私自篡改批文内的有效日期至本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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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虽持有布城警方发出的批文,获准跨州返乡为父亲送药,不过却因为逾期逗留在家乡,私自篡改批文的有效日期,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77条文(提供虚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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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推事庭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推事茜蒂诺希达雅宣判被告罚款1800令吉。
此外,吉打州商业罪案调查主任依烈斯奥马表示,这宗案件也是州内首宗因涉及提供虚假资料跨州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