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林家彣
伊党促暂停酒类生产销售,直至酒驾问题有新解决方案,惟华总署理总会长拿督翁清玉和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总会长拿督陈友信皆认为,此法过于偏激。
他们都认为,应该以严法遏制酒驾意外,而不是向酒商“开刀”或不允许非穆斯林人士饮酒。

翁清玉:应严法遏制酒驾意外,而不是向酒商“开刀”。
卖酒与饮酒是社会常态
翁清玉指出,大马是商业自由的社会,卖酒与饮酒是开放社会常态,同时秉持酒后不驾驶原则。
他说,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政府可以采用更严厉的法律对付违法者,遏制人们酒后驾驶。
“例如,政府可以一年不允许更新驾驶执照作为惩罚,但是如果为了避免酒后驾驶,而禁止酒商产酒和销售就过于偏激。”
他认为,伊党这项建议对大马多元社会有欠公平,大马身为多元民族社会的国家也不能接受。
“我们可以尊重穆斯林不喝酒的权力,但是他们不能否定非穆斯林人士饮酒权力。大马是一个民主开放的国家,多年来人民互相尊重契约是不能被违反的。”

小酌怡情喝酒不一定要喝醉
陈友信则指出,把饮酒当成万恶之源,会过于极端。
他强调,虽然酒后驾驶的行为不可取,可是伊党应该要了解,酒是很多民族的文化,而且喝酒不一定要喝至醉为止。
“所谓小酌怡情,而且酒在养生方面有一定的用处,少数民族在庆典时,都会喝一点酒。有者是因为气候的因素,如中国北方哈尔滨,喝一辆小杯酒是没有问题的。”
他说,虽然自身不爱喝酒,但遇上庆典喝一点酒,其实无伤大雅。
他认为,不应该借助酒后驾驶的问题来否定一切,因为这是对其他民族文化的不了解和不尊重,也把自己的一套看法套在了他人身上。
“此外,也不是每个宗教都否定酒,但如果醉酒闹事,是不会有宗教或社会接受,所以要适当控制,如严厉执法。假设不允许酒商产酒和销售则过于强人所难。”
他举例,在中国酒后驾驶,无论是否发生车祸,都会被重罚,所以该国一直控制得很好,而且还有代驾。
“酒醉驾驶伤害到他人是非常不负责任,如闹出人命,在某些国家甚至会视为非主动式谋杀。”

伊斯兰党宣传主任卡玛鲁查曼是在本周二(26日)发表文告促国民联盟(PN)政府,暂时吊销酒类生产及销售,直到酒后驾驶获得新方式解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