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名男女包括涉案夫妇遭警方逮捕,周六早被带到加央警局延扣2天。
女子遭男友抛弃,因陷入财务困境而以2万5000令吉把仅3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给亲戚,领养男婴的夫妇疑造假文件,5名男女包括该夫妇遭警方逮捕,周六(9日)早被带到加央警察局延扣2天。
亚娄警区主任南达受询时说,玻州社会福利局官员于5月5日下午3时30分,接获加央卫生局社区工作官员,护士在新路诊疗所作定期检查时,找不到一名男婴,当天下午4时30分,玻州社会福利局团队上门到访男婴生母位于新路的住家。
他说,生母无法回应有关男婴的所在处,相信已试图隐瞒男婴的出生资料。
他说,调查结果发现该男婴是生母与其泰国籍男友的儿子,但男友离开了她。生母陷入财务困境,没有意愿及能力照顾儿子。
他说,生母的亲戚探望她时,向对方提出以1万5000令吉的价格来领养即将出生的男婴,生母同意这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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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1月18日时,生母在吉打亚罗士打医院诞下男婴。但没有到注册局登记男婴的出生身份。”
“今年2月29日时,生母再向该亲戚领取1万令吉,已表示同意把孩子交出来的象征。”
南达说,该亲戚今年4月7日大约下午1时,在生母的母亲的见证下,在玻州新路带走男婴。
“生母也将卫生记录本及注册出生纸的表格给交出来。之后,生母不再要知道有关男婴的所在处。”
南大说,男婴是由槟城大山脚一对夫妇抚养,两人付费2万6000令吉给生母的亲戚,已进行接领男婴的手续。
他表示,但在吉打亚罗士打注册局发出的男婴出生纸里,领养人登记为亲生父母,并非领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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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发现一本由亚罗士打妇产专科发出的领养母亲及男婴的健康记录书。”
“这些发出的所有资料非常可疑,因为两人不曾有孩子,并相信发生仿冒文件及非法转移孩子拥有权,违反法令。”
此案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48(2)条文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