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癌症病患申诉警方的截查路障令他们无法获得及时治疗。
癌症病患抱怨警方不近人情,跨州治疗已经令他们带来诸多不便,如今更是要申请准证,让他们感叹“要治病都不容易!”
《星报》报道,一名居住在彭亨州关丹的肺癌末期病患谭家华(音译)表示,他正接受癌症免疫疗法(immunotherapy),然而由于他居住的关丹没有该疗程,因此他被迫跨州到雪兰莪八打灵再也的医院进行该疗程。
他说,他有一次清晨5时30分驱车前往雪州八打灵再也进行疗程时,在关丹警局附近遭到警方设置的路障截停,警方要求他申请跨州准证,才让他继续车程。
“我被迫去到警局申请准证。当我抵达医院时,已经中午时分了。”
“这对癌友来说并不容易。我们已经生病了,现在还要让我们去排队申请准证。为什么跨州治疗需要获得申请准证?难道医院发出的证明还不够吗?”

跨州治疗诸多不便
不仅谭家华,同是居住在关丹的扎基阿里亚斯也向《星报》申诉,行管令让他们一家带来诸多不便。
他说,他的妻子罹患肺癌,由于也是要跨州进行疗程,其妻子已经向医生索取医疗证明、疗程预约卡和警方于4月10日发出的跨州批准信。
然而,他在将子女载至岳母住家,以协助照顾时,却被警方回以“这是毫无必要的。”
他说,由于行管令,他不能携子女到医院,因此他只能将子女载送至岳母家,而岳母居住在瓜拉登嘉楼。
“我必须把孩子载到瓜拉登嘉楼岳母家,再开车把妻子载到雪州八打灵再也进行治疗。”
“但当我从关丹要到瓜拉登嘉楼时,遭到警方拦停,他告诉我这是非必要的。如果要前往瓜拉登嘉楼,则必须申请到瓜拉登嘉楼的准证”
扎基续说,他到了加叻大道,又再次遇到警方截查,警方又询问类似问题,甚至要他到文冬警局申请批准信。
“我告诉警方,我必须在上午8时30分抵达医院,因医院的肿瘤科提供半天的服务。如果我再到文冬警局申请准证,肯定会无法赶在上午8时30分前抵达
。”
“我费解为什么每到一个县,我们都必须另外申请准证?为什么关丹申请的准证,无法用于其他县市?”
《星报》也提及,一名不愿具名居住在柔佛麻坡的男子,申诉其妻子每天都必须北上到雪州进行放射性治疗,然而有一次警方却要求他回家。
他说,警方已经开出一周的批准信予他。
“并不是所有的路障都会面对警员的刁难。不过,有一些警方的行为真的很令人费解。”
警受促减少官僚体制
针对警方的不近人情,肿瘤科医生拿督依布拉欣瓦哈认为,警方应该减少官僚体制,并向所有的执勤员警传递明确信息,以免增加病患的负担。
他认为,其实出示医院发出的证明和预约疗程卡即可,无需再向警方申请准证。
10公里限行非“死命令”
国防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本月初澄清,10公里范围内的通行限制不是“死命令”,警方可依据民众实际情况斟酌放行。
他说,如果10公里范围内,没有商店可购物,或是没有医疗服务,公众可前往10公里以外,最靠近的商店或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