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组屋升降机按钮盘吐痰的63岁桌球娱乐中心看守员,周二在浮罗山背法庭面控,被判罚款400令吉。
被告洪福明(译音)在推事努阿祖因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268项(造成公众骚扰)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290项(公众骚扰)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罚款400令吉。
负责此案的拉依斯英然副检察司基于被告的行为不文明,提议法庭以最高罚款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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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师波米苏柏玛尼安在求情时,以被告是一名糖尿病患者,并已离婚有2名孩子要负担为理由,要求法庭减低罚款数额,不过,法官最终判决罚款4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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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朝组屋升降机按钮盘吐痰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广传,他相信是在网民的舆论压力下于16日向警方自首。
西南警区主任安峇拉甘证实,吐痰男子在接受新冠肺炎检查结果呈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