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文宝:“我们(州政府)辛辛苦苦为了人民的安全和治安,你们这样对待我们,可以吗?老天啊,还有良心存在吗?”
独家报道:曾丝苛
槟州自愿巡逻队(PPS)风波延续几年,联邦法院却推翻上诉庭裁定PPS为合法机构的判决,让槟州自愿巡逻队主席彭文宝无奈直言:“老天啊,还有良心存在吗?”
无论如何,彭文宝表示,根据律师的说法,目前的判决属于“50:50”。
询及何谓“50:50”的判决,他解释,第一,法院说是要跟社团注册局注册,而不是说槟州自愿巡逻队是非法的。这也等于这种性质的组织,必须经过社团注册局注册。
“第二,法院也说前内政部长阿末扎希指自愿巡逻队被利用来危害公共秩序的观点无法被证实,而后者行驶斟酌权宣布槟州自愿巡逻队为非法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至于州政府下一步的行动,他指将于下周二在州行政议会上,就此法院判决,寻求州法律顾问的分析,并建议下一步行动,包括是否向社团注册局提出申请。
彭文宝亦掌管槟州福利、爱心社会及环境事务的行政议员,他周三接受《光华日报》访问时强调,尽管PPS没向社团注册局注册是一个事实,但法庭从没指PPS是非法组织。
同时,彭文宝说,周二(14日)法院提及的重点之一,就是时任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以“PPS被利用来危害公共秩序“的观点无法被证实,而行使斟酌权下令宣布PPS为非法的做法属于不合理。
进一步询及州政府究竟有没有权力成立该巡逻队,彭文宝直言,早前入禀3个法庭都接受PPS为合法机构,联邦法院却说州政府无此权力,只能说是“佛有佛理,道有道理”,这也将与州法律顾问探讨。
“我们(州政府)辛辛苦苦为了人民的安全和治安,你们这样对待我们,可以吗?老天啊,还有良心存在吗?”
联邦法院于周二(14日)推翻上诉庭裁定槟州自愿巡逻队(PPS)为合法机构的判决,并宣判槟州政府没有权力成立该巡逻队。
由于前首席大法官莫哈末劳勿斯已退休,上述判决是由剩余4名法官,即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末马洛、查哈拉、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南利阿里以及拿督阿丽查都凯尔,依循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第78条文所做出。
槟州政府于2016年年1月27日由彭文宝代表入禀高庭,申请撤销内政部宣布自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的指令。
结果,槟高庭2016年11月22日宣判,阿末扎希2014年11月3日宣布该巡逻队为非法组织的行政指令有效。虽然槟政府2017年3月28日在上诉庭上诉得直,总检察署之后却提出上诉。
槟州自愿巡逻队成立于2011年,是州政府在州行政议会的正规管道下通过成立,并由各区州议员作为PPS领旨在协助维持社区治安、天灾与紧急状况的救援工作,同时给予警方协助。
槟州自愿巡逻队成立以来共有9002名成员,来自各行各业,种族比例为马来人33%(2970名)、华人57%(5123名)及印度人10%(873名),其中,来自双溪浮油、峇眼遮玛及垄尾的队员占最多数。
PPS风波演进表:
2009年
· 4月8日:PPS在槟州行政议会批准下成立,旨在协助天灾与紧急状况的救援工作,同时给予警方协助。
2011年
· 9月17日:历经2年的艰辛筹备,PPS终于正式成立。
2012年
· 12月29日:一名中文报记者在霹雳律采访一宗坠楼案时,遭PPS成员林亚财殴打,造成鼻子、嘴角、腹部、胸部和胯下等受伤,相机和记忆卡也在争执中被摔坏。此事件使坊间开始关注PPS纪律问题,该名队员也在后来被开除。
2014年
· 8月17日:一名华裔电脑程序员声称在发林出席中元街区晚宴后,遭逾10名PPS成员以拳头及头盔殴打,导致脸部多处淤青流血、眼镜损坏,不过双方报案后各执一词。
· 8月31日:157名PPS队员,包括主席彭文宝(槟州行政议员)、副主席黄伟益(丹绒区国会议员)和PPS领养人之一雷尔(斯里德里玛区州议员),在旧关仔角参加槟州国庆日庆典游行后,被警方全数被扣押带回警局调查。
· 9月1日:首批被扣留的志愿巡逻队队员凌晨获保释外出后,其他队员也陆续被释放,而最后一批11人是于晚间10时20分获释。
· 9月1日:槟州行政议会议决暂停PPS巡逻队的一切活动,直到法庭作出裁决为止。
· 9月30日:获警方口头保释的154名队员及3名国州议员将这3天陆续到东北县警局报到,当天的首批报到者获延长保释一个月至10月29日。同时,时任槟首长林冠英到警局外为他们打气,并宣布所有延长保释者每人获100令吉津贴。
· 11月3日:时任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宣布,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5(1)项条文,PPS为非法组织。
· 12月1日:PPS队员第三次向警方报到,警官指他们无需延长保释,但不代表无罪,因为总检察署仍未决定是否提控他们。
2015年
· 1月27日:彭文宝代表槟州政府入禀槟城高庭,申请撤销内政部长的指令,并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三答辩人。
· 10月8日:槟城高庭司法专员哥林诺温驳回槟州政府要求撤销内长指令的申请,槟州政府在较后提出上诉。
2016年
· 3月3日:上诉庭批准槟州政府申请司法审核,将案件交由槟城高庭进行司法检讨。(上诉庭三司以林玉兰为首)
· 11月12日:时任槟首长林冠英说,由于考虑到一旦内长等三造败诉后可能上诉而拖延数年,槟州政府决定推介槟州志愿巡逻团(BPS),以取代PPS投入巡逻,警民合作打击罪案。
· 11月22日:槟城高庭宣判,内政部长宣布PPS为非法组织的行政指令有效,但指该队依旧属于非法组织,必须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2017年
· 3月28日:上诉庭宣判PPS为合法组织,并发出庭令,指示答辩人归还所有充公物品,包括巡逻外套、用具、印章、徽章、武器及文件。(上诉庭三司:拿督东姑迈雯、拿督卡马丁、拿督林添钻)
2018年
· 8月20日:彭文宝接受《光华日报》专访时称有信心获联邦法院会宣判该队为合法组织,届时PPS将以全新结构重新出发,为槟州人民展开维持治安服务。同时也会推介手机应用程式,作为求助、举报及提供情报等用途,其中,当中“WalkMe”的功能,有助于防范遭人跟踪。
2019年
· 5月14日:随着前首席大法官莫哈末劳勿斯退休,由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查哈拉依布拉欣为首的联邦法院四司,在判词中推翻上诉庭裁定PPS为合法机构的判决,指根据地方政府法令,槟州政府未授予成立自愿巡逻队的权力。(上诉庭四司:阿末马洛、查哈拉、南利阿里、阿丽查都凯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