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欣儒
过去中国所有辞书收录的榴莲词条只有一个写法“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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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人写惯了“榴梿”,不能接受“榴莲”的写法。有些人认为榴莲是木本植物,不是草本植物,就不应该写成草字头“榴莲”。我的反驳是“苹果”“芒果”都是草本植物,为什么都写成草字头?他们一时哑口无言。事实上,作为音译词的“榴莲”“苹果”和“芒果”,写法是并不需要和造字法挂钩的。
“苹果”译自梵语bimbara,是bimba的译音,古籍曾有“频果、频波、频婆、频婆罗”译名,“芒果”源自印度南部,泰米尔语叫ma-gay,后来演变为英语的mango。在中国“杧果”比较通用,我们这里则习惯用“芒果”。
汉语权威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1978年)只收录“榴莲”,没有“榴梿”,后来才接受“榴梿”的写法,原来是有一段典故,与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有关。2004年5月30日,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在吉隆坡马华公会大厦举办了“华语言文字规范讲座”,邀请到了《现代汉语词典》编委陆尊梧教授来主讲。会上有人提出“榴莲”的写法,我们这里是用惯了“榴梿”,不是“榴莲”。开明的陆教授随即答应,回去后会研究。终于第5版的《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6月)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收录了“榴梿”。不过由于“榴莲”早已经被收录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所以“榴莲”是主条,“榴梿”则是副条,看到词条“榴梿”,还是要查主条“榴莲”的释义。现在这两个词都通用了,老师可以放心教导学生,“榴梿”“榴莲”的写法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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