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保2日讯)巫裔男被控强奸及强逼年幼的侄女口交罪刑,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及由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将于今年7月14日过堂。
34岁的巫裔被告来自中霹雳波打,今早被带上怡保地庭面对2项提控。首项控罪是提控被告在2014年1月至12月之间,时间大约下午1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左右,在中霹雳波打与当时6岁的侄女发生性行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强奸),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监禁不少过10年但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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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项控罪是提控被告于2016年5月初,时间约下午2时至下午5时30分,在中霹雳波打强逼同一名女受害者(今年8岁)进行口交,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长达20年的监禁以及鞭笞。
当被告在听完控词后,皆否认控罪,惟,副检察司诺哈米莎提出不让被告保外的要求不被法庭接纳;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菲兹则提出被告可以不接触受害者及前往警局签到的条件,以让被告获准保外。
法官英德娜妮奴在听完双方的要求后,最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由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但被告不能靠近受害者和其家人,一旦违例法庭将取消被告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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