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富商涉嫌殴打2名斋戒穆斯林保镖被控,由于被告尚未完成巴生法庭保释程序,原定于周四下午在吉隆坡法庭的面控展延。
43岁的巴生华裔富商锺志扬(音译),周四上午在巴生法庭被控以5项刑事罪。惟,他皆不认罪,法庭获准以5万令吉和扣押国际护照保外候审。
锺志扬原定于完成巴生法庭的面控程序后,下午被带押至吉隆坡法庭继续面控。
然而,警方消息指出,由于锺志扬在巴生法庭的保释程序尚未完成,因此周四下午在吉隆坡法庭的诉状将择日再控。
华裔富商涉嫌殴打2名斋戒穆斯林保镖,被控蓄意伤人、刑事恐吓等5项刑事罪。惟,他皆不认罪,法庭获准5万令吉及扣押国际护照保外候审,案件择定于6月23日过堂。
43岁巴生华裔富商锺志扬(音译),是因涉嫌殴打保镖和侮辱宗教案,周四上午在巴生推事庭面对5项控状,包括刑事恐吓、教唆、危险武器伤人、蓄意伤人及引起不同宗教愤怒及仇视。
面对5项控状,被告锺志扬皆不认罪。
除了锺志扬,他的私人助理朱兴运(音译)也被控以2项罪名,即使用藤条致伤2名保镖莫哈末阿兹米占和阿末三苏里,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
不过,他也否认这2项罪名的指控,并要求审讯。
扣押国际护照 富商与助理共7万保外
巴生推事庭获准富商以5万令吉及私人助理2万令吉,并扣押两人国际护照保外候审。
本案主控官阿斯拉夫建议法庭,每项控状保释金为20万令吉,总额超过百万令吉保外候审。
不过,在被告辩护律师求情下,承审本案的推事苏拉娜塔允准富商以5万令吉,员工则以2万令吉保释。
第一被告锺志扬(音译)辩护律师艾曼援引多个案例,力证百万令吉保释金不合理,更强调保释金只为确保被告出庭受审,在未定罪之前不应带有惩罚性意图。
他指出,被告患有高血压和胃病问题,还有4名15岁至19岁的孩子、妻子只是家庭主妇,并与父母同住。
“被告是家庭经济支柱,也要照顾父母,高龄的父亲患有胃癌和肠癌,被告全家都在巴生,因此没有潜逃风险。”
第二被告朱兴运(音译)律师黎协龙认为,以百万令吉作为天价保释金太不合理,何况目前疫情严重,被告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潜逃出国。
最终,推事苏拉娜塔裁定,第一被告以5万令吉、第二被告则以2万令吉作为保释候审。同时在,2人各需要一名担保人、护照交予法庭保管,每月定时到警局报到。
同时,择定6月23日过堂。
出庭为父打气 儿子竖起大拇指
涉嫌殴打保镖的富商面控,儿子出庭为父亲打气,却因庭内气氛略显不安,甚至得出动被告栏内的父亲安抚儿子。
富商锺志扬(音译)周四上午面控,其家属也出庭聆听判词,包括富商父母与儿子。
审讯期间,由于儿子在庭内略显不安,在被告栏内的富商还多次回头,试图安抚不安儿子的情绪。
儿子也竖起大拇指,以示给予父亲鼓励和打气 。
华裔富商锺志扬(音译)与私人助理朱兴运(音译)的7大控状:
1:4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主嫌犯在雪兰莪武吉丁宜峇都尼兰路住家,以手枪指着保镖莫哈末阿兹米占,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 (刑事恐吓)条文。罪成者最高可面对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2:4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主嫌犯在雪兰莪武吉丁宜峇都尼兰路住家,教唆员工殴打并致伤两名保镖,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罪成者最高可面对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两项刑罚兼施。
3:4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主嫌犯在雪兰莪武吉丁宜峇都尼兰路住家,殴打并致伤两名保镖,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武器致伤)。罪成者最高可面对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两项刑罚兼施。
4:4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主嫌犯在雪兰莪武吉丁宜峇都尼兰路住家,涉嫌发表侮辱宗教词汇,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意图挑起宗教情绪)。罪成者可面对最高刑罚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5:4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主嫌犯在雪兰莪武吉丁宜峇都尼兰路住家致伤保镖,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成者面对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6:4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第二被告朱兴运(音译)在雪兰莪武吉丁宜峇都尼兰路雇主住家,使用藤条致伤2名保镖,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共2项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