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尔(坐排左2)和其律所律师(坐者)与9名嫌犯家属,呼吁政府在国会辩论修正期间,全面停用SOSMA。
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要求行动党主席哥宾星于来临周三(12月10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中,提出废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的讨论。
他同时吁请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政府正讨论改革,有意修正被认为侵犯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权益的条文期间,应指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停用SOSMA逮捕任何人。
雷尔周日(7日)在行动党槟州总部召开记者会说,近来有约20人被警方援引SOSMA逮捕,有9人的家属已在百大年路警局报案。
“9人的家属前来求助,我认为SOSMA已被滥用。”
他以其中一名嫌犯为例,先被带到双溪大年推事庭申请延扣,警方声称嫌犯涉及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但嫌犯律师反对后,延扣被推事驳回。
他表示,嫌犯被带回警局后,又被带往居林推事庭,以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申请延扣,再度被推事拒绝。
除了上述嫌犯,雷尔说,其他嫌犯情况雷同,均被押到不同推事庭,如吉打双溪大年、居林和亚罗士打申请延扣,但均被推事驳回。
“这说明警方没有足够的延扣理由,但这些嫌犯最后都突然在SOSMA下被逮捕。”
他说,警方声称上述嫌犯,均在涉及有组织犯罪集团下被捕。倘若如此,便该依法调查和提控,非如此行动。
雷尔表示,根据SOSMA第4(5)条文,高于警监级别的警官,可将扣留期限延长至不超过28天。
“但警方不应被赋予这种权力,因为28天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因此,他呼吁政府废除SOSMA,或至少删除允许扣留28天的条文。
会上,雷尔也提及警方一旦援引SOSMA,最后提控嫌犯时,都会改用1966年社团法令条文。
“我处理过3、4宗类似案件,主控官会提供替代控状让被告认罪,最后判处15或16个月监禁,而社团法令的最高刑期是3年。”
他说,之前的全球兄弟控股案(GISB)便是一例。
雷尔提醒首相安华于2021年或2022年出任反对党领袖时,曾明确反对SOSMA。
“内长赛夫丁也曾说过SOSMA不公,剥夺被捕者的基本权益。”
他说,国会上周四(4日)还针对SOSMA条文修正案进行辩论。但本身因父亲周三(3日)过世,所以只能缺席辩论。
但他强调,公正党柔佛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和火箭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均在辩论中,反对SOSMA。
“因此,我认为政府应在讨论改革,起码国会还在辩论期间,全面停用SO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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