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志伟。
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征税快、退税慢”问题,民政党总财政方志伟质问,为何中小企业迟缴税会被严厉罚款,但多缴的税款却要等四、五年才能退回,这段时间已足以更换一届政府。
他周日发文告建议政府制定退税程序最迟在3个月内完成;若超过期限,政府应支付至少10%的利息作为赔偿。
他指出,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在回应此课题时,没有为其部门的办事不力感到愧疚,竟仍要求被拖欠数年退税者“再给政府更多时间”,此举显示副部长完全不接地气,不理解民间疾苦,更无法体察中小商家纳税人的压力,也反映财政部内部处理税务机制的效率问题,从未真正被重视与解决。
他强调,退税延迟问题对中小企业商家纳税人的冲击很大,特别是一些面对现金流紧张者,更是首当其冲:旧一年的税务退不下来,新一年的税务却又必须按时缴清,这样四、五年累积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对经营成本造成压力。
“这等于政府把中小商家的现金流扣住四、五年,却要中小商家自己承担经营成本压力、贷款利息以及市场波动风险,这情况难道公平吗?”
他指出,从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日前宣布,联邦政府将在今年12月把退税拨款从20亿令吉提高至40亿令吉,以加速处理积压的退税情况看来,政府显然是优先满足政府开销,而把退税展延,导致积压的退税问题愈滚愈大。
他质问财政部,是否已察觉退税流程所存在严重的制度性缺陷?这是部门效率低落?还是财政调度不当?为何政府年年高喊要改善,但问题却持续恶化,让纳税人为难?
他建议政府必须马上检讨有关退税制度,并制定更具执行力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包括:
第一,最迟3个月内必须完成退税程序;
第二,若超过退税期限,政府必须支付至少10%的利息,作为赔偿。
他指出,退税制度的顺畅程度,是检视一个政府是否具备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一个连退税都做不好、并拖上四、五年的政府,还要谈什么吸引投资?投资者看到这种效率,会敢来马投资吗?
他强调,财政部必须马上公开退税累积总额,并设定期限,提出退税时间表,尽速退还属于人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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