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岁的货卡司机被控鲁莽危驾,周二在庭上认罪后被判入狱30天,罚款1万2000令吉。
“撞后逃”货卡司机今日在法庭承认在大道上鲁莽驾驶,导致两名共乘摩托车的夫妇严重受伤,被判监禁30天并罚款1万2000令吉。
这起事件发生在5月10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地点为朝向吉隆坡市区的大使路收费站前。32岁的K.达马拉祖驾驶的货卡从后方撞上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是一对中年夫妇。当时两人正行驶在左侧车道。
事故造成两人严重受伤,其中后座乘客头部受创、脚踝骨折及肋骨断裂。达马拉祖在撞人后逃离现场,并于5月11日被警方逮捕。
达马拉祖在法庭上承认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即鲁莽或危险驾驶罪名。该条文下的刑罚最高可达5年监禁,以及5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的罚款。
辩护律师S. 维尼斯在法庭上求情时表示,达马拉祖月薪仅为2500令吉,是一名推销员,最近刚结婚,还需照顾年迈父母。他强调当事人已向受害者道歉,并承诺不会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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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透露,达马拉祖的父亲即将接受眼科手术,进一步说明家中对他的依赖。
推事凯鲁尼萨裁定,监禁刑期从被捕日(5月11日)起开始执行,并指出若被告未缴交罚款,将以6个月监禁替代。此外,法庭也裁定撤销达马拉祖的驾驶执照,为期5年。
尽管检方未反对辩方的求情,但强调事故造成的伤势严重,以及被告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