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前地方政府高官及1名职员,因涉嫌多宗贪污案件而被反贪会提控,惟4人皆否认有罪。
根据反贪会发布的文告指,这4人周五(23日)个别在莎阿南法庭被提控,承审法官皆为罗芝拉沙烈。
4名被告皆不认罪,并获准保释后审;他们4人涉及的案件,法庭也择定在同一天,即10月26日为案件进行案件管理。
他们皆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即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若罪成,他们将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1:
49岁的被告苏克里哈敏,是前乌雪县议会主席及鹅唛土地局官员。他被控4项贪污罪,控状指他于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2日期间,接受一家公司老板的贵重馈赠,以换取在鹅唛及瓜拉冷岳土地局办理土地买卖流程更为顺畅。
被告收取的贵重物品包括(1)接受付给妻子价值1万3200令吉的机票;(2)接受3万令吉的现金,以支付购买本田西域(Civic)轿车的头期款;(3)接受一辆价值7711令吉的丰田Corolla轿车;(4)接受价值1万1229令吉50先的后院装修费。
此案的主控官为阿菲夫副检查司。法官允许被告以2万5000令吉担保候审,附加条件是被告每个月初需要到雪州反贪会办公室报道及上缴护照给法庭。
案件2:
48岁的被告莫哈末再因,是前瓜拉冷岳市议会主席。他被控6项贪污罪,控状指他在2019年4月13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在雪州莎阿南及瓜拉冷岳,从一家公司老板处收到贵重馈赠,以协助该公司获取政府工程。
被告收取的贵重物品包括(1)为自己及努拉丝金莫哈末获取价值1380令吉的美里飞往交流单程机票;(2)为自己获取从吉隆坡飞往万隆的来回机票,价值1040令吉;(3)为妻子获取一枚玫瑰金色的Iphone Xs手机,价值5200令吉;(4)为女友获取一枚白色的Iphone Xs手机,价值4900令吉;(5)为自己获取一辆Java牌子的越野脚车,价值3650令吉;(6)为妻子获取一辆Can Evoke牌子的脚车,价值1900令吉。
此案的主控官是拉丝伊达慕妮副检查司。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本地籍担保人,保释后审,附加条件是每月的月头需要到雪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及上缴护照给法庭。
案件3:
43岁的被告莫哈末哈菲兹,是前雪邦市议会副主席。他被控6项贪污罪,控状指他在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6月26日期间,在雪州莎阿南,从一家公司老板处收到贵重馈赠,以为该公司提供便利。
被告收取的贵重物品包括(1)获取一台Acson冷气机及一个户外支架,总值938令吉;(2)获取一台Java品牌的脚车,价值3875令吉;(3)获取一台Iphone 12 Pro 手机,价值5399令吉;(4)木制遮阳篷,价值2000令吉;(5)一台品牌Daikin的冷气机,价值1320令吉;(6)一台Samsung 品牌的43寸电视,价值1599令吉。
此案的主控官是纳特拉法雷哈副检查司。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本地籍担保人,保释后审,附加条件是每月的月头需要到雪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及上缴护照给法庭。
案件4:
33岁的被告莫哈末阿斯拉夫,是瓜拉冷岳市议会的材料测量师。他被控4项贪污罪,控状指他在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1月6日期间,在雪州万津,从一家公司老板处收到贵重馈赠,以便在采购材料时提供便利。
被告是直接索取现金,包括(1)7000令吉现金;(2)1万7000令吉现金;(3)1万令吉现金;(4)1万7000令吉现金。
此案的主控官是纳特拉法雷哈。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本地籍担保人,保释后审,附加条件是每月的月头需要到雪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及上缴护照给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