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槟岛市政厅已发文告警告,不允许电动滑板车(electric scooter)在马路上溜达,但周末傍晚开始至晚上仍有不少民众在乔治市古迹区租用电动滑板车及电动自行车于街道横行!
社交媒体日前流传出一群年轻人于4月14日凌晨2时24分,在土库街玩电动滑板车造成险象环生的视频后,槟岛市政厅随即于周六(16日)晚上11时至周日凌晨2时展开取缔行动,并于隔日发文告强调,电动滑板车上路违法,该局执法人员已劝告有关业者,不可出租电动滑板车,供人在马路滑行。
不过,根据本报记者观察,在周末电动滑板车仍穿梭于乔治市的大街小巷,一时无法全面禁止,驾驶人士和行人都必须格外小心,以免发生碰撞事件。
周日晚上,出现电动滑板车的街道有打铜仔街、本头公巷、大统巷、打石街、海墘新路及土库街,甚至来到二条路和三条路。
除了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也是很受欢迎的玩意儿,通常游客一人一后骑着出游,前方也可以载一个小孩子。
市厅日前文告指出,为公众安全着想,所以市厅不曾发出营运执照予电动滑板车业者。当局也采取了初步行动,派遣执法人员到场,劝告业者不可让顾客在马路上进行滑行活动。
文告表示,电动滑板车在马路上使用即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行为。市厅已携手警方和陆路交通局开会,包括展开取缔行动。
“一般上,电子滑板车只可在行人道旁或远离马路地区使用。”
同时,市厅也劝请公众,勿租用电动滑板车在马路上滑行,否则风险自负。
“市厅将时刻与警方和陆路交通局合作,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阿兹里扎:料6月立法管制
市厅执法与公共教育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阿末阿兹里扎接受光华日报访问时透露,市厅正与警方及陆路交通局,拟定管制电动滑板车活动的指南。
他说,电动滑板车属于新科技玩意,当局正联手商议,预料在6月立法管制,以解决电动滑板车横行的问题。
“我们内部已开会讨论这件事。”
加巴星道只限公园范围玩乐
另一方面,加巴星道沿海公园也是有业者大量出租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电动风火轮(electric unicycle),甚至造型十分可爱的电动嘟嘟车。
据了解,电动滑板车的租金是半小时25令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风火轮半小时20令吉;电动嘟嘟车20分钟35令吉。
不过,加巴星道的电动车只让游客在公园范围内玩乐,没有驶出大马路,会较安全。
加巴星道渔人码头饮食中心的后方公园,已经成为电动车的天堂,每天晚上闹哄哄,大人小孩每天玩得不亦乐乎。
槟陆交局:允宪报地方进行
槟州陆路交通局周日也在脸书提醒电动滑板车业者,有关活动只能在被允许和宪报的地方进行,如游乐场丶购物中心周围的区域,或获市厅许可的地方进行,并且不打扰其他道路使用者。
贴文指,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88(1)(C)及第88(4)条文,及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某些微型机动车)下,除非获特别批准或宪报,否则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道路的任何部分,使用某些微型机动车,此条规于2021年12月16日生效。
该局也表示曾于本月8日至16日晚上9时至11时,先后在加巴星道丶椰脚街丶双溪槟榔展开宣导行动,并重点强调在马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的安全建议,以及发生事故的风险。
新闻背景
骑“微型机动车”疏忽危驾
罚款至少1千坐牢不超过1年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日前指出,自2020年通过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后,任何骑“微型机动车辆”疏忽及危险驾驶的人,包括蚊型脚车党,都可被判罚款至少1000令吉和坐牢不超过1年。
他说,在原本修改前的法令第54条文,首次违例的“微型机动车辆”罚款只是300令吉;第二次违例可罚款1000令吉或者坐牢3个月。
“这个刑罚太轻了,所以他们不怕,在2020年修改法令后,第一次违例,可直接罚款1000到5000令吉,并可被监禁少过1年。”
根据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政府把“脚车和电动脚车骑士”字眼改为“微型机动车辆”(kenderaan mikromobiliti),这包括脚车、电动脚车及个人移动交通工具,如电动平衡车(segway)及电动滑板车(electric sc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