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洛州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周一续审,5人被传召上庭供证。杨祖强周一上午8时许抵达怡保高庭,陪同到来包括文冬州议员西华苏巴马廉及友人潘润财。
第13位证人WPI职业介绍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孔日升(译音)表示,在其报案书没有列明女佣受到性侵。
证人孔日升周一下午出庭供证,被辩方律师沙林询及是否认同报案书上没有列明女佣受到性侵,证人表示认同。
当主控官阿兹丽娜提问证人可否解释为何报案书上没有列明女佣被性侵,他指出,因为他不曾见过受害者,有20多年经验的他想起,若一个女佣不要工作会有很多理由,如被雇主强奸、没有收到工资、雇主不给食物等,因此他一定要见到投报者才能投报女佣被性侵。
他说,若他根据女佣的虚假投诉报警,雇主会起诉其公司。
他较早时供证时也表示,他在2019年7月9日到警局报案,指7月8日接获印尼大使馆的来电,指女佣指受到不公平对待。
“我们便联系杨太,不过,当时杨太指她与丈夫在外,之后会回家。”
他说,公司职员在7月8日下午约2点抵达雇主家时,雇主指女佣已不在家,还发现一串钥匙不见了,因此雇主怀疑女佣离开了,随后雇主也有前往警局投报。
他指出,在2019年5月17日,女佣曾申诉自己吐血,于是雇主也向其公司查询女佣的外劳医药检验及监控有限公司(Fomena)报告,并且也有带女佣去看医生,但是女佣身体报告显示健康,之后女佣再没有投诉其他事情。
第13位证人也告诉法官拿督阿都华合指他在报告书上指女佣受到不公平对待,但他无法确定确实是有此事。
多个证物被带上庭
警方周一将多个现场收集到的证物,包括内衣裤都带上法庭,供第14位霹雳警察总部鉴证组查案官确认证物。
查案官西门(38岁)供证时共确认了10多件证物,其中包括现场收集到的此案女佣的内衣裤、衣服和短裤以及男装的内裤、衣服和短裤。
他在庭上也确认了上述证物,还有从现场收集到的疑是精液液体、有8处疑是精液的床单、毛发和地拖等证物。
尔后,主控官阿兹丽娜提问孔日升,如何处理装有衣服的袋子及记事本时,他说,在报案时,交给了叶姓查案官。
3女佣代理公司职员出庭供证
另外,上午出庭供证的3名证人分别是GCGP RESOURCES 私人有限公司的书记关美怡,以及其子公司WPI职业介绍私人有限公司的市场人员周佩珊和司机陈家强(以上人名皆译音)。
第10位证人为GPGC公司书记关美怡(46岁,译音)在供证时指出,她在2019年7月8日上午约11时,接获一通来电,对方称来自印尼大使馆,并告知昨晚接获一名女佣的来电称被雇主强奸,且女佣也哭泣,要求她公司给予协助。
她说,当时她询问了女佣名字,以及写下负责的官员名字和联络号码在一张草稿纸上。
她说,接获来电后便通知负责女佣事宜的同事,及致电负责此女佣的WPI职业介绍私人有限公司以前往雇主家协助女佣。
随后,辩方律师沙林询及为何没有提呈有关草稿纸时,她表示,有关草稿纸上的资料告知了负责的同事Sylvia后,便没有留下。
第11位证人周佩珊(47岁,译音)供证时表示,她是于2019年1月5日接获一位杨太的来电表示要聘用一名印尼女佣。于是她便透过WhatsApp手机应用程序把此案女佣的资料发给杨太,而杨太同意后也缴付了定金4850令吉。
她说,其公司便着手处理女佣的批文和文件。在2019年5月7日女佣抵达我国后,由公司载回怡保,并在隔天即5月8日,杨太到来公司接走女佣。
她说,直至7月8日约上午11时10分接获GCGP RESOURCES 私人有限公司职员Sylvia 的来电。随后,她通知公司董事孔先生,后者吩咐致电杨太和前往雇主家,于是她便致电给杨太表示会前往其住家,不过杨太称不在家。
她指出,直到公司司机抵达杨太住家后,杨太来电指女佣也不见了,杨太也交出女佣装衣物的袋子和一本记事本。
接着证人也透过照片认出女佣。
沙林也询问证人是否在案发即2019年7月8日之前,接到杨太太有关案中印尼女佣的来电,曹佩珊表示,曾接过杨太太一次来电,欲了解案中女佣的医药检查。
相信辩方律师沙林将医药检查(medical check up)误听成精神检查(mental check up),以致三度询问证人是否了解或知道案中女佣有精神问题,最后被主控官阿兹丽娜作出纠正。
此外,在辩方律师提问下,她表示,女佣没有公司的联络号码,也没有大使馆的联络号码。
第12位证人陈家强(61岁,译音)在庭上指出,当接获通知要前往此案女佣的雇主家时,他车上正载着一名柬埔寨女佣,于是2人一起前往。
他表示,在抵达杨太的住家后,杨太告知女佣已逃跑,而他便进入住家内查看,而在客厅处看到一名男子坐在饭厅用餐中,他便在客厅等候杨太将女佣的衣物拿给他。
在庭上,他指认了在饭厅用餐男子就是坐在被告栏里的杨祖强。
杨祖强是于2019年8月23日,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到9时15分期间,在怡保美鲁拉也住家楼上房间内强奸1名外籍女佣,触犯刑事法典376(1)条文,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