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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报仇权利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 上午十一时十七分

记得小时候看过很多武打的电影,几乎都是讲到某一个人的父母被坏人陷害或打死,但那个人却没有死,后来遇到一个武功高手当了他的师父,在很短的时间内学到师父的毕生武功。长大之后,找到仇家,将仇家的敌人打死,然后电影就结束了。

每一次我都在想,仇家也有孩子,将来仇家的孩子会不会也为杀父的仇人报仇呢?如果人人都有报仇的心态,仇恨相报,仇恨要到几时才能结束呢?

所谓“听得多就会以为是真理”。看多这类电影,并且听多了“有仇不报非君子”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类的话,多少都会觉得在不知不觉之下会受到不良影响。 特别是“为父亲报仇”这一类的话,听起来似乎是义气凛然,实际上是“以暴制暴”,完全没有探讨人类生命的基本价值与尊重。

罪恶让人类受到彼此伤害,从而产生报仇之心与恶行为。人与人之间的伤害与报仇有点像“骨牌效应”,人伤我,我也伤你,就像火,一被点着就会快速广大的蔓延起来。

除非有一方能够放下报仇的权利,否则人间报仇的“链子”永远不会被切断,只会无穷无尽的纠缠下去。承认自己受到伤害,并且不用为对方做错的事做任何解释,加上放下报仇的权力,我们就能从仇恨中获得释放。

困在罪中的人,是无法靠己的能力去放下报仇之心。只有十字架上能够除去了一切的冤仇,出路在于主耶稣,一切从十字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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