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3日讯)原子能执照局总监拿督拉惹阿都阿兹坦诚,当局在决定发出临时营运执照予澳洲莱纳斯公司之际,的确仅注重于相关技术与法律意见的民意,而非普遍反对莱纳斯建设稀土提炼厂的意见。
“那些没有根据的意见,我们无须纳入考量,现有法令也没有规定必须采纳。”
他今日在原子能执照局举行媒体汇报会时,这么指出。
他强调,澳洲莱纳斯公司必须符合附带条件,包括在两年内提呈各安全报告,这比一般的3年期限来得短。
同时,他也再三表示,莱纳斯必须缴交首期保证金1000万美元、支付执照费用,并接受当局委任的独立评察团,方可投入生产。
“不过,他们也还必须申请入口稀土原料准证及其他相关执照。”
拉惹阿都阿兹指出,若澳洲莱纳斯公司在提炼稀土过程中出现问题,当局专才有能力着手处理。
“我们在霹雳州有个矿场可以处理及掩埋废料,也可以加工处理,直至安全为止。”
霹矿场处理废料
他透露,当局在过去曾处理10宗类似案例,包括铀、钍释放量等等,即便莱纳斯最后出现最坏情况,大马仍可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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