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政贤
近来,大马政坛实在精彩,尤其是民联执政的州属更是一个接一个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事。先从霹雳、吉打到雪兰莪,变天、补选到私照外泄等等。在农历新年过后,大马政坛真的像是洗三温暖般。
但是一连串对民联政府不利的事件发生后,前几天雪州民联政府破天荒的为大马政局开拓了新景象。首次在网络上公开所有州行政议员的财产,这个举动也令其他民联州政府仿效。
其实,在许多民主国家的高官显要每一年都需要公开自己的财产。因为公布财产的主要用意是希望可以透过这样的机制降低高官显要涉及贪污的可能。除此之外,行政议员还可以透过这样的方式向人民交代。
事实上,早在雪州行动党还是在野党时,当时的雪州在野党领袖邓章钦就在曾经在州议会上提呈本身起草的《2007年公布家庭收入与资产法案》(Declaration Of Family Income And Asset Bill 2007),透过法制规定雪州朝野议员与配偶每年呈报本身收入与资产,并在宪报刊载,让全民检验。这个被视为大马版的《阳光法案》(Sunshine Law)已经被时任的雪州基尔国阵政府所拒绝。
此法案规定雪州朝野议员于每年6月30日呈报本身与配偶前一年的资产与收入,虚报收入与资产者将面对丧失议员资格的刑罚。有关的私人法案所约束的物件是雪州全体朝野国州议员、州务大臣、雪州议会遴选的上议员、州行政议员、议长、副议长、州秘书及县市议员。
《阳光法案》也是民联州政府在大选宣言内的其中一项重要的承诺,虽然此次只公开行政议员的财产,但是雪州这项创举却是大马首次公开公职人员财产的州属。这项创举除了可以让人民检视行政议员的财产,还可以借机透过这样的方式,施予其他国阵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压力,让他们也可以透过这样的方式公开本身的财产,让全民检视。
目前国阵政府所采取的财产申报措施,即部长和国州议员向首相阿都拉和州务大臣申报财产的方式。
雪州政府此次这项措施肯定的会让在野党批评为政治秀,而且相信国阵政府也会以很多理由拒绝支持这样的措施,但是如果国阵所有高官显要真的履行首相阿都拉的杜绝贪污的话,为什麽害怕公开本身的财产呢?所以,为了展现支持反贪污,所有的国阵高官显要应该主动的要求向人民公开本身的财产。
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