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在槟州立法议会参与财政预算案辩论时,建议向所有从机场或海港进入槟州的外来游客征收10令吉的入境费。
虽然有关收费可为槟州带来不菲的收入,问题乃在于是否能进一步落实及产生难以估计的负面效应,存在的利弊的所在有须认真的做出考量与商榷。
一般上,外来旅客须缴付机场税或是签证费,这种情况是观光客普通须面对的付费。
这项建议须从多个角度做出考量,即是(一)在现有的条款上,槟州是否有权力独树一帜,向海外观光客征收入境费,(二)倘若能付诸实行,岂非形成另类的一国两制,(三)若旅客从其他州属入境,再转乘旅游巴士登槟,又是怎样的一个状况?(四)如果外国人登槟是为了出席会议或是诊病又是否须付费?(五)是否须另行安排州级官员收费?
不论从何种角度来看,有关建议虽属新概念,在逻辑与国情上却显得行不通。尽管有关收费可为槟州带来可观的收入,但是在外来旅客心目中又会留下怎样的印象?倘若处理不当,岂非因小失大,开旅游业的发展倒车。
放眼国际上旅游业发展蓬勃的国家,并未见上述的另类人头税,更何况是属下地区另行收费,10令吉虽非大数目,重要的乃在于是否合情,合理与合法。
与其尝试可能形同“杀鹅取卵”式的收费,不如另辟途径,强化州内的旅游设施,有计划的促销槟州的旅游业,使观光客宾至如归,将槟州当地旅游与休闲度假的首选,相信总比本末倒置的强行收费来得实际。
作为旅游重镇的槟州,当前面对的问题在于㈠升旗山缆车只到半山,㈡旅游景点先天有余,后天不足,㈢州内旅游配套与宣传有须加强。倘若能有效的吸引海外游客涌入槟州观光消费,不仅可进一步的带动旅游业更蓬勃发展,也可刺激相关行业欣欣向荣,相信总比实行吉凶未卜的征收另类人头税来得实际与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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