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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惹柏特拉获释后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下午二时二十六分

文:苏琮尧

在内安法令之下被扣的国会议员郭素沁及记者在这之前由于多次被朝野党及非组织声援下被释放。日前,令人意外及惊喜的是,著名部落客柏特拉终于在法官“开恩”之下被谕令即刻获得释放,沉冤了两个月最终得到申冤。

有关判决柏特拉获得人身自由的高庭法官赛阿末希尔米指出,在内安法令第8条文(根据联邦宪法第149条文的范畴)已清楚阐明,有关的法令只是针对那些可威肋国家安全的人士。

换言之,这并不是属于内安法令第8条文的范围,因此必须得到释放。

法官还表示,当初政府草拟内安法令只是用来对付共产党。法官的言论其实是有事实根据,因为当时的政府引用内安法令来对付危害国家安全的共产党。当时的共产党拥有危险武器,若不对付人民岂能安心过日子?

目前,许多朝野政党及非政府组织都激烈反对内安法令,理由是此法令已经严重被滥用,郭素沁及记者的遭遇即可证明这点。以往的经验显示内安法令被政府用来对付政治人物,并非可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

目前的内法令已受大多数人的反对,法令已经过时,连法官也认同,为何政府仍坚持已见,未真正考虑修改或废除?法令正如工具一样,若没有次序就会不受人控制变成乱七八糟。

同样地,内安法令已经被滥用以致无辜人士在铁窗之下过着非人的生活,此举岂不是无法无天来形容?政府若还是我行我素,不顺从民意,后果会很严重。试问,无法得到人民之心如何去得天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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