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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当代艺术家,很重要吗?(二之二)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下午三时八分

作者:蔡长璜

“当代艺术”并不适宜用时间性的概念来定义。倘使真的如此,凡是生活在当今时代的艺术家,岂不是自动成为“当代艺术家”了?那么这个称呼跟少了“当代”作为前缀的“艺术家”又有什么差异呢?我在下文中将引哈弥顿作为具体例子予以申论。

这位素有“英国波普艺术之父”荣誉的先锋人物,青年时在广告界赚钱维生,曾经为披头四摇滚乐队设计唱片封面,后来却因为钟情于现代成像技术而转向纯艺术领域发展。1956年,哈弥顿透过《莫不是这些东西使到今天的家庭如此不同,如此有趣?》在一项名为“这是明天”的展览活动中崭露头角。

这件作品,以蒙太奇手法完成,再现出摩登公寓的客厅景观。它摆了一般小资家庭必备的各种生活物品,例如,沙发、小茶几(上面搁着一杯咖啡和一本书)、留声机、电视机、电影海报、家族照片……等等,俨然是布尔乔亚审美趣味的表征。若从肢体语言探个究竟,观赏者尚可了解到男女主人的生活习惯,以及价值观念,比方说,男主人握着一支壁球拍,秀出肌肉发达的健美体态,这身形象,无疑是耗费大量精力/时间/金钱才交换回来的;女主人全身赤裸,搔首弄姿,一手还抚摸着自己那尖挺的乳房,难道不是大声宣告了女性对身体、欲望与性态(sexuality)的松解和主导权力吗?至于说,聘请家庭女佣来打理繁琐的日常家务──毫不起眼的她,正在使用吸尘机默默地清理那铺着地毯的楼梯,──则又标志着另一个常态化的现代性过程了。

很明显的,艺术家对于当代社会特质与时尚风潮十分敏锐,处处展露了过人的洞察力和表现力。不仅仅是这样,就图像创造而言,它也富含划时代的意义:这件具象作品既非传统绘画艺术──它摒弃了绘制手段,欲将之归类成摄影艺术亦难免逾出规矩;如此一来,彻彻底底地把图像学固有的界限打破了!

一名“菜鸟”初涉艺坛的创作实践,居然成为后人诠释波普艺术时不能遗漏的典范之一。迄今,在经过逾半个世纪的时间推衍后,仍足以让全球各地诸多的艺术史学者、艺术评论人与艺术爱好者所津津乐道,大书特书,诚然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话语基础。相对之下,国内许多活着的资深艺术家,为了走捷径、博宣传而给自己编出“驰名世界”之名堂,然而他们所谓的“Modern Art”却始终未能获得国际艺术社群青睐,压根儿连本地人也看不上眼,为什么?

当代艺术家岂能是一个跟随大师踪迹而不知羞耻者!反观,他需有笑看风云的勇气(非杞人忧天者),创造价值的热情(非墨守陈规者),僭越历史的胆识(非不求甚解者),甚至是改变社会的信念(非贪生怕死者)。艺术家不能时时刻刻只是想着活命的问题罢了,否则,诸事皆自我异化(self-alienation),仿佛那只自以为天天欣慰、日日逍遥的井底之蛙,永远都感受不到天地的广袤和生命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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