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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追珍股票 究高官泄密罪责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下午五时

(台北29日综合电)台湾特侦组过滤在陈水扁家查扣文件,赫然发现一份以《报告总统》为题的手写文稿,内容提及“特侦组今天行文集保公司,要求调阅吴淑珍、陈幸妤等人集保帐户历年股票交易明细。”显示陈水扁卸任后,还有政府官员向他通风报信,让他同步掌握检方侦办行动;特侦组未来将追究这名高层官员泄密罪责。

办案人员透露:“在陈水扁家搜出查黑中心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时期,陈瑞仁检察官向调查局等单位函查陈水扁涉案的机密公文,并不令人意外,毕竟当时陈水扁还是总统,难免有高官或亲信向他输诚,但特侦组最近向集保公司函查扁嫂吴淑珍炒股案资料,竟还有官员向陈水扁通报,使原本秘密侦查的优势,反而陷入敌暗我明的不利状态,也导致扁案侦办难度大幅增加。”

办案人员不愿说明向陈水扁通风报信的人,究竟是集保公司主管或更高层官员,但强调发给集保公司的函文标示机密等级,因此下个月侦结国务机要费案后,特侦组一定会追究官员泄密刑责。如果陈水扁下令官员泄密给他,将成泄密共犯,可处3年以下徒刑。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对此,集保公司高层周日说:“并没有经手过此案,不过所有资料都必须有权限才能打开,所谓凡走过必留痕迹,如果有非职务相关的人取得资料,一定有轨迹可循。”该名高层强调,特侦组调资料时,经手的除高层外,就是承办人员,但是否有人刻意将资料外泄,目前并不得而知。

特侦组是上周四第2度搜索陈水扁办公室及住家,结果在宝徕花园广场11楼扁珍住处,搜出不少和检方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有关的机密文件,多数都是两年前查黑中心侦办时期的函查资料,但也有好几份泄密案,是在特侦组接办后才发生。

检调另在陈水扁办公室搜出42箱证物,其中包括国安局、军情局、调查局及外交部4大首长,历年向陈水扁密报敏感情资的机密文件,甚至连调查局侦讯高捷、SOGO礼券、台开内线交易、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陈哲男贪污等重大弊案被告的笔录传真稿,以及基层调查员拟办侦办计划等资料,也赫然在列。

特侦组将另追究陈水扁涉及隐匿公文书罪,可处5年以下徒刑。

亿元支票某企业捐赠

至于扁爆连战背书的1亿元支(约1068万令吉)票部份,检察官周日私下证实确有这张支票,但该支票是2004年扁竞选连任时某企业捐赠,但目前看不出有何不法。

对于支票是在2000年还是2004年总统大选前交给扁营,陈水扁幕僚表示没办法确定,至于是否有某企业交给扁营,幕僚说这部份只有陈水扁才知道。

扁拥机密 邱毅拟举发

特侦组上周在陈水扁办公室搜出机密文件。立委邱毅本周将向监察院举发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及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邱毅说,陈水扁卸任前未交出机密文件,又透露这些内容,已符合弹劾要件,只要陈水扁遭弹劾,就会被取消礼遇。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对总统、副总统弹劾提出须经立院全体2/3以上立委通过送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审理;但未规定对卸任总统弹劾方式。邱毅认为,既然未明定,职权应属监察院或立法院。他表示,他先向监察院提出检举,若有争议可由大法官来解释。

邱毅指出,本周内他将向地检署告发陈水扁、叶盛茂及曾透露有关调查局调查资金笔录内容的立委高志鹏,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陈水扁在交接前未交出调查局搜索到的机密文件,属于任内违法行为,也涉及窃取国家机密文件,符合内乱外患的弹劾要件,他将向监院举发。

相关照片

■ 特侦组过滤上周在陈水扁家查扣的资料后,发现扁卸任后还有官员向他通风报信。(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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