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佘荣坤
一座高官显要的府第,除保安警卫森严外,还饲养着一只令人生畏的恶犬,所以围墙外挂着“内有恶犬”的牌子,不要说事前没有警告。
这样的官宅,这样的恶犬,被异议分子谕为今天的执政党,和今天众人注目的内安法令。
这样的比喻是不是过分?在民间,非政府组织和反对党,以及一般普通民众眼中,内安法令无疑就是一条恶法,恶法就有如一只恶犬,一失控便伤人。
恶犬的上一代祖宗,也是当年英国殖民地官员的宠物,挂着一个紧急法令令牌,专门对付共产分子以及不是马共却对殖民地不满的异议分子,在军政的指挥棒下,叫人望而生畏,只是有怒也不敢言。
后来,英国人走了,但恶犬并没有恶贯满盈,还随着环境的需要,以维护国家安宁以及公共秩序,转身一变化成了今天的内安法令。而这内安法令,由1960年8月1日开始生效,迄今已经近50年的历史。
50年来物移景迁,时代在改变,但是遗憾的内安法令这只恶犬还是恶性无改,一失控便要咬人。就在最近,就有一名著名部落客,一名身兼国州议员的代议士和一名新闻从业员被咬上,恶犬才再度成为众人讨伐的目标。
维护国家安宁和公共秩序,没有人会提出异议,放出恶犬追咬极端份子、恐怖份子、武装暴乱份子,也没有人会加以反对,可是民众看到的却不是这样,连首相署的一位法务部长也看不过眼,愤而辞去官位。
这说明了什么?就是告诉官宅内的主人,内有恶犬的恶犬,已扭曲了法令真正的目的,伤害到民主和自由。由于这样追随不上时代的改变和进步,老了的恶犬尽管恶还是恶,还不是应该废掉么?
吉打州务大臣阿兹然就说,内安法令已经过时,英国早已弃之不用。另外回教党长老协商理事会主席聂阿兹说得更明白,他说在这个文明的时代,有法庭,有律师,有法官,为何政府不把问题带到法庭审讯?
放出恶狗追人咬人,民间已经引起强烈的不满和抗议声浪,执政党国阵内的成员党马华民政,也坚决表露了反对的立场,虽然没有直接要求废除这个法令,但是认为必须迫切重新检讨。
内安法令的逮捕行动,有极可能造成社会不安,引发国家政治动荡,所以这个法令的存在,固然就如首相阿都拉所说的“内容是好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确保执行是合理与公平”,但面对一条恶犬,普通老百姓谁不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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