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巫统森州冷京州议员面对2项贿赂罪状指控被提控上庭时否认有罪,法官考量案情后获准被告以8千令吉保释外出,案展2009年2月26日和27日审讯。
被告是于8月31日收取贿金时,当场遭反贪污局官员逮捕,较后于周五首度被提控上芙蓉地庭。
控状一指被告慕斯达法(50岁),身为巫统森州冷京州议员于今年8月28日早上大约11时,在班底镇一间门牌号码为1312的建筑物,向玛尼玛然收取3千令吉的贿金,以发出信函协助申请沙石执照,因而抵触1997年反贪污局法令第10(a)(aa)条文。
控状二指被告于今年8月31日下午5时,在文丁大红花花园第二期一间餐馆内,以上述相同理由,再次向玛尼玛然索取2千令吉贿金,结果当场遭到反贪污局官员逮捕,抵触1997年反贪污局法令第10(a)(aa)条文。
由于被告在翻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辩护律师巴拉姆斯华兰也为他向法官求情,以便将原本2项控状1万令吉保释金减低。
法官在考量案情后,最终宣布被告获准在2项提控下,以8千令吉保释外出,案展2009年2月26日和27日审讯。
上述案件的法官为卡玛鲁汀,主控官为来自联邦的阿都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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